关于下达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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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4 09:10:36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8月24日审定,现将《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 贵阳市花溪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的通知》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4日)。

附件:花乡振字〔2021〕1号 关于下达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的通知.pdf

公告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贵阳市花溪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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