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应急管理局开展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工作
今年进入“七上八下”的主汛期以来,花溪区范围在七月份出现三次短时强降雨灾害天气,其中部分乡镇雨势较大,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但未造成洪涝灾害。花溪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切实统筹灾后恢复重建和脱贫攻坚工作,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的情况出现。
花溪区涉及自然灾害工作部门在接到极端天气预报信息后,第一时间内通过电话或微信群等开展强对流天气灾害防范调度工作,让更多单位和群众提前了解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和雨情变化,做到及时预警并提早预防。
同时,为更好地为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全面的物资储备保障工作,花溪区在设立集中储存物资点的基础上,开展区级救灾物资网格化储备工作,按照每个乡(镇、街道)储备一台发电机、一套应急照明设备和抽水泵的标准,向我区十三个乡镇、街道办发放网格化储备的救灾应急设备。当自然灾害导致灾情发生后,确保相关救灾设备能第一时间调得出、用得上,保障救灾时临时用电和照明需要。为救灾、减灾工作打下良好的物资保障基础。
另外,花溪区严格按照贵州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暂行)规定的救助补助项目和补助标准,结合受灾群众实际情况发放冬春救助口粮、衣被、取暖救助资金4.2675万元,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正常的生产、生活,确保受灾群众不因灾致贫返贫。
花溪区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结合本区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开展好相关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坚决防止我区人民群众出现因灾致贫返贫的情况。(来源:花溪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何菲菲 尹旭 谢宇(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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