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黔陶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黔陶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29 12:18:3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3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我院位于贵阳市花溪区黔陶乡黔陶村、服务常住人口10570人。院内主要开展门诊、住院、检验、心电 、B超等基本医疗工作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提供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促进人口素质提高,承担妇幼健康服务全面工作,包括为辖区内人群提供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任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生殖保健、药具管理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等;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出生缺陷防治任务;负责承担对村级妇幼健康服务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花溪区卫健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本单位预算为二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编制人数15人,其中管理编制2名、专业技术编制12名;在职实有人数13人,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2名均为事业编制;离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两大重点,着力提高全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投入各项工作,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推进黔陶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懈努力。

2023年按照卫生健康局总体工作要求,以“夯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抓重点”“求突破”“抓关键”“促发展”21字来贯穿我院全年工作。

(一)夯实基础方面

在2022年的基础上更细化各项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欢迎医疗技术人员加入我院,充实我院医疗技术人才力量,提升我院的医疗服务能力。

(二)补短板方面

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抓好岗位职责,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抓好医院的应急服务小组,随时迎接各种应急任务,努力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三)组建机制方面

认真领会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

(四)抓重点方面

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贫困人口工作,使之带动基础医疗,扩大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求突破方面

2023年努力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管理,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线上服务,为辖区居民制定个性化服务,做好履约工作。

(六)抓关键方面

加强医院党风建设、作风建设,强化行风建设,推进医德医风良好发展,抓好安全生产及医疗质量安全,落实责任到人,持而不懈地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抓好窗口服务,落实好请销假制度为每一位职工负责。

(七)促发展方面

在现有条件下,努力改善就医环境,重点培养医疗技术人员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对热爱本职工作并能优秀完成、忠诚敢于担当、政治思想站位高的,作为卫生院的重点培养对象,培养好卫生院的阶梯性人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本年调整预算收支总额为44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2.98万元。本年基本支出240.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55万元,公用经费3.08万元;本年项目支出202.35万元。本年部门收支较上年增加19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75.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村医经费及在编人员目标奖;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3.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黔陶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98万元。较上年增加19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75.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村医经费及在编人员目标奖;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3.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黔陶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2.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万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400.12万元、(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0.36万元、(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万元,(21011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3万元,较上年增加75.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村医经费及在编人员目标奖;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3.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黔陶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4.98万元。较上年增加199.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及黔陶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98万元。较上年增加19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75.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村医经费及在编人员目标奖;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23.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黔陶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0.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55万元,公用经费3.0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不是行政机关,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本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2.35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本单位本年调整预算有一个项目支出,总金额为202.35万元,其中0.36为区本级资金,主要用于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201.99为黔陶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花溪区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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