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本单位为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属独立核算的非盈利机构,主要职能是为辖区居民提高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以促进居民健康水平为主要目标。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本单位为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独立核算的非盈利机构。
(三)单位人员构成:2021年12月底核定事业编制数共计18名,其中管理编制2名、专业技术编制16名、工勤技能编制0名;岗位设置情况为设置管理岗位2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七级2个、八级1个、九级3个、十级3个、十一级4个、十二级3个,设置工勤技能岗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底,在职在编17人,退休4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在区疾控区、卫监等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转变理念,紧紧围绕本辖区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妇儿保、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开展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34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26万元、项目支出106.47万元。基本支出由事业在编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经费、事业办公业务经费、社会保障费、事业职业年金、事业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等构成;项目支出由特定目标类构成。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300.5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15.38%,原因主要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本单位2022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46.73万元,其中:事业离退支出9.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万元、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万元、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158.4万元、事业失业保险1万元、事业住房公积金27.5万元、事业职业年金1万元、事业办公业务经费1万元、事业工会费3万元、事业医疗保险18.2万元、事业工伤保险0.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06.47万元。上年单位预算收入总额300.5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多46.23万元,增加15.38%,原因为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人员2人经费及增加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本年度支出规模为2080502事业离退支出9.1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1万元、2100302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万元、2100302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158.4万元、2100302事业失业保险1万元、2100302事业住房公积金27.5万元、2100301事业办公业务经费1万元、事业工会费3万元、2101102事业医疗保险18.2万元、2101199事业工伤保险0.5万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90.15万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支出16.3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6.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53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29万元。本年度参照2021年实际支出对各项明细进行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为346.73万元,预算构成为事业离退支出9.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万元、事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万元、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158.4万元、事业失业保险1万元、事业住房公积金27.5万元、事业职业年金1万元、事业办公业务经费1万元、事业工会费3万元、事业医疗保险18.2万元、事业工伤保险0.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06.47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原因为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人员2人经费及增加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26万元、公用经费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故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12、13、)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初,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286.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97万元,固定资产198.1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06.47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项目支出合计106.4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30.71%,主要为村医生补助23.4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16.3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补助59.34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7.35万元。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附件:花溪区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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