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贵阳市花溪区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3-03-03 17: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本单位为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属独立核算的非盈利机构,主要职能是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以促进居民健康水平为主要目标。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本单位为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下属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独立核算的非盈利性机构。

花溪区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内设部门。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本级预算。

本单位现核定事业编制数共计20名,其中管理编制2名、专业技术编制18名、工勤技能编制0名。截至2023年初,在职在编16人,退休4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在辖区有关行政和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深化医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紧紧围绕本辖区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妇儿保健、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开展有关工作;完成本单位的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05.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5.8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05.8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05.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5.8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83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40.9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一是调出1人减少基本支出;二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305.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5.8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0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83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305.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0.9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一是调出1人减少基本支出;二是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30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47元,项目支出0.36万元。基本支出305.47万元(人员经费301.47万元、公用经费1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70.21万元,增加29.84%,主要原因是年度调整薪级工资、部分人员晋级晋岗以及增加常规绩效。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5.47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100.5万元;

2、津贴补贴0.5万元;

3、绩效工资42.5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5万元;

5、事业医疗保障18万元;

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5万元;

7、住房公积金25万元;

8、办公费1万元;

9、工会经费3万元;

10、退休费16.8万元;

11、奖金48万元;

12、职业年金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初,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286.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97万元,固定资产198.1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2.98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是村医,金额22.62万元,主要用于村医生的工资、养老保险、退养费支出等;二是卫生监督工作站经费,金额0.3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工作站日常工作支出等。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2023年花溪区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