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2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职能:主要职能:负责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以及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负责对医疗机构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生产经营消毒产品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跨区域涉及卫生健康的违法案件及重特大涉及卫生健康的违法案件。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职责。承担上级交办的案件查处,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从单位预算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21年编制人数40人(含工勤编制1人),年初实有人数34人(参公人员18人,非参公人员16人),本年无增加人员,本年减少非参公人员4人(调走3人,辞职1人),参公提前退休1人。2022年我单位编制调减至30人,2022年末我单位编制人数30人,实有在职职工29人,临聘人员14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22年,我卫健执法大队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区卫生健康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查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领域中的卫生违法案件为突破口,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开拓创新,全力推进花溪区、经开区、贵安新区卫生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配合上级各单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指标 。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2年我单位部门预算总收入605.2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5.25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3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非参公人员4人(调走3人,辞职1人),参公提前退休1人,人员支出有所减少;项目支出46.51万元比2021年增加16.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均等化经费)结余经费4.97万元用于安排2022年支出,区级卫生监督专项经费由15万元调整至基本支出,2022年增加贵安新区卫生监督工作,安排贵安新区半年工作经费21.55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5.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455.9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60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7万元,(21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9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万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55万元,210040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74万元(人员经费505.95万元,公用经费52.79万元),较上年减少48.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非参公人员4人(调走3人,辞职1人),参公提前退休1人,人员支出有所减少;项目支出46.51万元,较上年增加16.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均等化经费)结余经费4.97万元安排于2022年支出,区级卫生监督专项经费由15万元调整至基本支出,2022年增加贵安新区卫生监督工作,安排贵安新区半年工作经费21.55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5.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455.9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60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7万元,(21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9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万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事务管理支出21.55万元,210040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96万元。2022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3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非参公人员3人(调走2人,辞职1人),参公提前退休1人,人员支出有所减少;项目支出46.51万元,较上年增加16.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均等化经费)结余经费4.97万元安排于2022年支出,区级卫生监督专项经费由15万元调整至基本支出,2022年增加贵安新区卫生监督工作,安排贵安新区半年工作经费21.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5.25万元。较上年减少31.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有所减少,项目经费增加贵安新区半年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2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5.25万元。较上年减少31.36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有所减少,项目经费增加贵安新区半年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8.74万元(人员经费505.95万元,公用经费52.7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因2022年度没有公务接待安排。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我单位公车已交区机关事务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每个预算部门应至少选择二个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公开(含向人大公开的项目),公开的绩效目标及指标以批复的绩效目标表为准。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今年我单位本级(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3.43万元,增长12.48 %。增长原因为2022年区级卫生监督专项经费从15万元调整至办公经费支出,人头经费由每人每年5500元增至1150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今年年初,国有资产合计181.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86万元,固定资产90.05万元。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我单位根据花财预库〔2021〕3号文件上缴存量资金40.84万元,根据花财国资〔2021〕31号文件精神报废固定资产37.36万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实行目标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无重要项目、重大支出。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2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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