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3-03-03 10:54:4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结合地方性有关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区级管理规定,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配合编制防洪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协助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3、协助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负责水务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务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指导原水、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

6、负责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7、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农村水务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综合利用。组织河流的治理和开发。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区内水库、河道、堤防及其他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水库、河道及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水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11、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全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务行业管理的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务建设市场,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区水务科技、信息化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和水务现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办理有关水务涉外事务。

14、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有关制度,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中涉及水务的相关要求,组织拟制行业内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全区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机关及下属8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8个,为花溪区水政监察大队(非独立核算)、花溪区水土保持监督站(非独立核算)、花溪区抗旱排涝服务队、花溪区花溪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青岩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石板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花溪区污水处理站。其中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机关内设2个科室,为党政办公室(财务室)、综合业务办公室(区河长制办公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为花溪区水政监察大队(非独立核算)、花溪区水土保持监督站(非独立核算)、花溪区抗旱排涝服务队、花溪区花溪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青岩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石板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花溪区污水处理站。

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制定情况:我局编制总人数9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85人,相比上年无增减变动。

在岗在编情况:年初在职实有人数69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63人;

离退休人员及遗属情况:年初退休人员60人、遗属人员4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

(一)锚定重点工作抓落实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要求,加强统筹谋划,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建立健全水务项目库,强化水务事业发展支撑。二是紧盯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目标,保质保量完成2022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及资料上报工作,持续抓好2023年考核任务落实;继续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污水处理率保持在98%以上;持续督促花溪水务公司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用水报装指标工作。二是紧密围绕“强省会”及农村“五治”工作目标,推动实施花溪区高坡乡南部水厂工程、燕楼镇水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两个2023“治水”任务,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人口1.5万人。启动实施麦坪和久安乡农村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覆盖农村供水人口37328人。继续推进花溪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污水攻坚工作任务,初步实现城区清污分流。推动完成8个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加快大水沟再生水厂前期手续办理,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二)推进重点项目促成效

对于还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对于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强督促指导,在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同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投入运行。同时积极争取各级专项资金,做好专项债申报与发行工作,拓展资金渠道,为重点项目落地落实提供资金保障。

(三)服务“三区”融合助发展

高标准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以“接得住、管得好、做得实”的工作干劲,弹好融合发展“协奏曲”,在全面抓好花溪区水务工作的同时,抓稳抓实经开区、贵安新区移交我局管理的各项社会事务,助力“三区”深度融合。

(四)防范水旱灾害保安全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保安全,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病险水库施工进度。加强对山塘水库等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和防范,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人员、物资、责任“三个到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事业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878.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93.5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84.67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8878.2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8878.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878.2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12.44万元,农林水支出6504.49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1469.46万元,增长19.83%,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结转项目资金和提前下达资金大于上年。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1469.46万元,增长19.83%,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结转项目资金和提前下达资金大于上年。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事业单位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8878.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93.5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84.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65.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12.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878.2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12.44万元,农林水支出6504.49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8878.2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69.46万元,增长19.83%,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结转项目资金和提前下达资金大于上年。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746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19万元,项目支出5964.61万元,相比上年增长19.83%,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结转项目资金和提前下达资金大于上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1.08万元,相比上年减少3.74%,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工资调减;公用经费100.11万元,相比上年增加3.34%,原因是:本年公用业务费调增。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1412.44万元,相比上年减少18.82%,原因是:本年涉及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项目较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639.55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6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18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453.55万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增加639.5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本部门2023年目标任务实际情况,相比上年有所增加。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2023年本单位不涉及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详见表13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00.11万元,其中:办公费33.35万元、印刷费2.4万元、手续费1万元、维修(护)费1.9万元、工会经费16.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20万元。2023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增加3.34%,原因是:本年办公业务费调增。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366.20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土地及构筑物74.27、通用设备248.54万元、专用设备12.23万元、家具用具及动植物31.16万元。无形资产0.93万元。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6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等。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320.68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指财政局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方面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医疗保障)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医疗保障)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医疗保障支出)2101199(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1.211(节能环保支出)21103(污染防治)2110302(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库湖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212(城乡社区支出)21214(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13.212(城乡社区支出)21214(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1402(代征手续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

14.213(农林水支出)21303(水利)21303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213(农林水支出)21303(水利)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213(农林水支出)21303(水利)2130310(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7.213(农林水支出)21303(水利)2130314(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8.213(农林水支出)21303(水利)2130315(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19.213(农林水支出)21303(水利)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水务局汇总).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