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2020年--2021年末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信息公开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2020年--2021年末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6-30 11:19:19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文件精神,各级财政部门应该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级一般债券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和指导使用一般债券资金的部门不迟于每年6月底前公开截至上年末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我局2021年新增一般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详见附表。

附件:花溪区水务局2020-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存续期公开套表(表1-表3).xlsx

贵阳市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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