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图书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2. 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金石拓片、音像资料的采编与储藏,负责图书资料的借阅;开展图书馆学研究,图书期刊的编辑出版、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贵阳市花溪区图书馆(正股级事业单位),未设置科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即为贵阳市花溪区图书馆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为4人,实有在职人员4名,退休人员3名。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2023年继续贯彻“一切为读者”的服务宗旨,坚持对读者全天开放,保证每周开馆时间不少于56小时,节、假日也照常开馆;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采用多种办法开展不同层面的职工培训,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做好地方文献特色库,有效整合图书内容,并制作成数字化资料;强化文旅融合,积极打造图书活动系列品牌,延伸“书香·花溪”IP品牌建设,深化“四季寻芳﹒春夏秋冬”“我们的节日”“暑期阅读季”“阅行花溪”等系列活动覆盖面;配合完成2023年度“城市主题书房”建设,积极开展图书馆管理员培训,强化人员业务能力,联动17家分馆,激活总分馆制建设活力,指导、鼓励分馆开展特色阅读推广活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13.4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48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13.48 万元。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13.48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3.48 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 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48 万元。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31.36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2022年死亡1人,2023年退休人员减少1人。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31.36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2022年死亡减少1人,2023年退休人员减少1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13.4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4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48 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3.4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4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13.48 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1.36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2022年死亡1人,2023年退休人员减少1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13.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3.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83.25万元,公用经费为5.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1.36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2022年死亡减少1人,2023年退休人员减少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3.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83.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6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22.8万元;公用经费为5.23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本表由一级预算部门填报,所属单位无须填报。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无此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花溪区图书馆内图书、设备等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花溪区图书馆文化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花溪区图书馆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花溪区图书馆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花溪区图书馆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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