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民族小学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4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3)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民族小学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2.加强民族小学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民族小学是1所独立核算事业法人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贵阳市花溪民族小学编制33人,事业编制33人;目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32人,另有退休人员35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深化理论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全面学习、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全会精神,用新思想武装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师,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多种渠道并存、适合花溪教育发展的教师补充机制。根据花溪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规定,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进一步扩大小学人事管理自主权,探索实施落聘、待聘、转岗管理办法。加强干部、教师的专业化建设,实施干部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三)强力推进乡村振兴教育保障。
持续开展学生资助,以学校为主阵地,精准实施各学段资助工作,做好因学返贫预警监测工作。加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保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4年预算总收入699.7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699.7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699.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99.7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1.部门预算支出构成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99.7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77万元
2.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50202教育支出699.77万元。
3.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699.77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55.32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2024年生均公用经费尚未下达,公积金基数减少。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55.32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2024年生均公用经费尚未下达,公积金基数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收入699.7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77元。其中:基本支出699.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2.29万元,公用经费7.4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乡村名师工作室的辐射和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学生资助,以学校为主阵地,精准实施小学段资助工作。加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保障,深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管理及校农结合工作,助推乡村经济振兴。
(十)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4年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 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96.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17万元,固定资产64.8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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