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0)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1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3)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和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建议;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负责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提出全区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对经济运行及时调控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全区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阶段性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组织拟定综合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体制改革工作;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工作。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资金投向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安排区统筹、区财政自筹等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组织协调和申报国家、省、市的各项专项资金;按程序和管理权限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和上报;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计划管理;按规定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以及境外投资项目,配合财政部门作好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编制区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加强对国家、省级、市级、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指导和协调招投标活动;监督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和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促进重点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竣工投产;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配合做好服务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6.根据职责权限承担“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及省、市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各乡(镇)、社区经济协作、城镇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
7.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制定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工作;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8.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区能源节约及高效利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强节能减排监察;组织开展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协助研究、拟定全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协助参与组织循环经济项目,配合开展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及下属4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3个,为花溪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花溪区价格认证中心、花溪区军粮供应站。其中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发展规划与体改科、社会发展产业科、投资管理科、物价与粮食储备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43人,包括行政编制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27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81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48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突出规划引领,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区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安排部署,关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高起点编制完成《花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花溪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规划引领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调度,确保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达700亿元,同比增长10%。二是紧紧抓住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和“强省会”战略重大发展机遇,制定花溪区“强省会”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十四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左右。
(二)突出重点项目,扩大有效投资
一是抓好项目建设,建立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包保联系机制,加强调度管理,实现11个新建省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加强对32个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调度管理,确保全年实现投资125.95亿元,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6亿元,同比增长10%,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二是抓好项目储备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强化项目服务、推进项目建设,以高质量发展总揽全局,强力谋划好花溪区“强省会”五年行动重大规划项目库,总投资动态保持在4260亿左右。三是抓好上级资金支持,扎实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专项债申报工作,建立2021年地方债券联席会议机制,最大程度争取全区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级盘子,严格落实专项债券偿还及监督管理,建立专项债券资金监控机制,落实债券偿还责任,确保专项债券安全高效使用。
(三)优化产业布局,振兴实体经济
一是牵头推进《花溪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打造“久安-石板-麦坪”等片区功能板块,积极融入东部产业新区开发建设,推动孟关区域、黔陶区域产业升级。二是制定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升人口规模层次,优化人口就业结构,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打造精致智慧城市,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8.5%以上。三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抓好服务业企业上限入统工作,加快规划建设改貌口岸周边物流园区、物流基地,持续打造石板现代商贸物流园区,加快推动现代物流、仓储园区建设,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8户以上。四是扎实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有序开展节能工作,持续开展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加大节能审查力度,抓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新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市下达目标范围内。
(四)加快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动力
一是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全面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加快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二是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好信用体系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数据归集和共享,努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建设。三是有序推进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推进营商环境试点建设,全力推进“一网、一窗、一次办成”改革,全面规范窗口服务标准,落实窗口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简化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落实商事登记制度,“证照分离”全覆盖,打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力争全省排位前移。
(五)聚焦民生福祉,提升民生“三感”
一是强化保供稳价,依法规范我区停车收费、景区景点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工作,抓好公办幼儿园保育费和伙食费收费管理,对全区污水处理收费进行统一调整,维护市场价格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市调控目标范围内。全面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抓好区级储备粮粮食安全,保障辖区内驻区部队军粮供应。二是统筹抓好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力度,加强施工隐患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三是依法履行价格认定职能,做好价格认定案件电子评定完善工作,建立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深化平安花溪建设。
(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发改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持续巩固巡察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提振工作信心,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花溪区军粮供应站预算,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总收入1052.17万元,部门年初预算总支出1052.1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758.93万元,项目支出293.24万元。2021年初预算总体收支较上年预算减少1720.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总收入1052.1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720.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预计开展项目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1. 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总支出1052.17万元,较上年减少1720.5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0401科目-行政运行339.23万元;(2010450)事业运行58.96万元;2080505科目-社会保障支出36.6万元;2101101科目-行政单位医疗14万元;2101102科目-事业单位医疗17.5万元;2101199科目-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0.45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9.02万元;2080502科目-事业单位离退休63.17万元;2010204科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64万元;2010408科目-物价管理10万元;2010499科目-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37.5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2220499科目-其他粮油储备支出167.1万元;
3、2021年初预算基本支出758.93万元,较上年减少106.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次预算为年初预算,2021年新进人员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93.24万元,较上年减少1614.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预计开展项目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2.17万元,较上年减少1720.5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05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93万元、较上年减少106.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次预算为年初预算,2021年新进人员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93.24万元,较上年减少1614.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预计开展项目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8.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9.84万元,公用经费29.0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二级事业单位-花溪区军粮供应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减。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7万元,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目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相比减少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二级事业单位-花溪区军粮供应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总揽全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努力改善民生品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17.1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花溪区2021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经费 |
50 |
高位推动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
2 |
花溪区区级储备粮匹配资金 |
167.1 |
完成区级储备粮任务 |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1年我机关本级及其 1 家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09 万元,比 2020年预算减少 3.92 万元,下降 12 %。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通过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以及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用车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减少了不必要浪费;二是下属二级事业单位-花溪区军粮供应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减。
(二) 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2011.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65万元,固定资产1840.38万元。我单位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下列部分专有名词解释以市财政局为例,各单位可参照省财政厅挂网的对口省级单位公开的此部分内容修改后挂网。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支出科目,选取5-8个专有名词参照科目书进行描述编写。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局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财政局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指财政局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2021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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