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气象局关于花溪区域内禁止施放气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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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气象局关于花溪区域内禁止施放气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11:23:2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和2023年10月20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图及机场障碍物限制图备案的报告》处理意见,花溪区气象局现将禁止在花溪区区域升放气球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定义

本公告所称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

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二、禁放依据

按照2022年9月1日生效的《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民航规〔2022〕35号)有关内容,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由机场跑道两侧外各10公里、两端外各20公里的空间区域,调整为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其中,原净空保护区范围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新增的范围为净空关注区域。调整后,花溪区在贵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内,为进一步加强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确保飞行安全,现禁止在花溪区区域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三、监督举报:0851-83870558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气象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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