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黔应急函〔2021〕105号
省应急厅 省司法厅 省总工会 省法宣办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局、司法局、总工会、法宣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函〔2021〕58号)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群众安全法治意识,展现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成就,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决定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组织做好我省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应急。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
(二)承办单位: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安全生产类、职工权益保护类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深入学习宣传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森林法、草原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类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党内法规。
具体法律法规名录在竞赛答题平台(见附件1)发布。
四、竞赛活动安排
(一)竞赛形式及时间。
竞赛分集训营、实战营、总决赛,采用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
1.集训营。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25日,竞赛系统设计多种普法互动模块,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2.实战营。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为正式赛,每人每天有3次限时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3.总决赛。2021年12月上旬,以团体形式线上进行。实战营最终总成绩排名前10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共20个参赛单位,分别组织一支6人团队参加总决赛。参赛选手须从参加实战营答题人员中选择,由省应急厅根据我省答题情况统一筛选报送参赛人员身份认证信息。
(二)应急管理普法活动安排。
1.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与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省应急厅已另行组织开展普法作品征集工作。
2.送法下基层。各市(州)应急局、司法局、总工会、省直有关单位和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具有本地区、本行业特色的“送法下基层”应急管理普法活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宣传、深入开展。省应急厅将随机进行指导调研,并对典型经验和做法向应急部推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五、奖项设置
根据总决赛成绩,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8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将其作为提升全民应急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提高普法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州)应急局、司法局、总工会、省直有关单位和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加强沟通协调,整合力量资源,认真组织参加竞赛活动。各市(州)应急局、司法局、总工会要各确定一名竞赛活动和宣传报道联络员有序对接竞赛活动各项事宜,并于10月17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反馈至省应急厅,同时请联络员及时扫描二维码加入工作群。
(三)注重宣传,增强实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深入基层一线,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并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群众的学法普法积极性。同时,对本单位普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要及时总结上报、宣传推广,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舆论氛围。
附件:1.竞赛答题平台
2.2021年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规则
省应急厅 省司法厅 省总工会 省法宣办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
竞赛答题平台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劳法聚焦微信公众号
附件2
2021年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
普法知识竞赛规则
一、活动报名
竞赛分为地区赛区、央企赛区。非央企员工选择地区赛区,央企员工选择央企赛区。两赛区规则、内容以及互动方式一致,但排行榜展示范围不同。
必填报名项:姓名、省份属性、工会身份、地区/单位(根据所在赛区填写)、性别、年龄。
选填报名项:所在单位(建议填写单位全称)
每人完成报名后10天内,有1次修改报名机会,逾期不可修改。完成报名可获得500活力值。
二、竞赛答题规则
(一)“集训营”
时间:10月18日-11月25日
答题规则:每人每天5次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不设倒计时。提交答案后查看正确答案及解析,每题答对获得100活力值(集训营活力值不计入竞赛成绩)。
(二)“实战营”
时间:10月25日-11月25日
答题规则:每人每天3次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限时3分钟。提交答案后查看正确答案及解析,每题答对获得1分(计入竞赛成绩)及200活力值。
(三)总决赛
拟定于2021年12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实战营”最终总成绩排名前10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企业共20个参赛单位,分别组织一支6人团队参加总决赛。参赛选手须从参加实战营答题人员中选择,并请于12月3日前报送参赛人员身份认证信息。
三、排行榜规则
分为两类排行榜:活跃榜、成绩榜。具体榜单结构如下图。
(一)活跃榜规则
个人活跃榜:依据个人互动获得的总活力值进行排名,各排名范围展示前100名参赛者。
省级地区/一级单位活跃榜:依据报名人数、人均活力值进行排名。参与者可以看到所在赛区的所有省级地区或一级单位排名。
市级地区/二级单位活跃榜:参与者可以看到所在省级地区/一级单位内所有市级地区或二级单位排名。排名规则同上。
县级地区/三级单位活跃榜:参与者可以看到所在市级地区/二级单位内所有县级地区或三级单位排名。排名规则同上。
(二)成绩榜规则
计算规则:“实战营”参与人次(1人次2分)+“实战营”答题总得分(答对1题得1分)。
省级地区/一级单位成绩榜:参与者可以看到所在赛区的所有省级地区或一级单位排名。
市级地区/二级单位成绩榜:参与者可以看到所在省级地区/一级单位内所有市级地区或二级单位排名。
县级地区/三级单位成绩榜:参与者可以看到所在市级地区/二级单位内所有县级地区或三级单位排名。
公布时间:每日9时公布前一日成绩。
四、其他互动规则
(一)系统人物对话点赞
竞赛界面随机更新系统人物对话内容,点赞可获得30活力值,每日上限300活力值。
(二)“我的应急态度”签到环节
每日首次进入竞赛,系统显示一则应急态度问题,预设2张“态度选票”,参赛者根据个人倾向任选其一。完成“投票”即可开启当日竞赛答题并获得200活力值。
(三)奖励商店
奖励商店设置多种规格奖品,参赛者可消耗不同活力值兑换相应奖品的抽奖机会。
奖励商店界面显示的活力值数值为个人兑换抽奖实际可用量(互动总活力值-抽奖消耗活力值=实际可用活力值)。
五、竞赛数据查询
本次竞赛为各单位提供数据查询网址,登录网址可查看本地区(单位)及下一级地区(单位)报名人数、人均活力值、竞赛成绩等数据。
查询网址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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