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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美花溪

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发布时间:2025-03-26 14:26:00

今花溪区境,西周至春秋时期属牂牁国,秦代属且兰县,汉代属牂牁郡,东晋属晋乐县,唐宋属矩州,元代属八番宣慰司、顺元等路军民宣慰司、中曹百纳等处长官司。明洪武四年 (1371年)置贵州宣慰使司,由安、宋两氏分 任正、副使,今花溪区境属宋氏 (副司)统领,后隶属贵州卫、贵阳府。万历十四年 (1586年) 置新贵县,花溪区境属新贵县,隶贵阳府。清康熙二十六年 (1687年)置贵筑县,县署驻贵阳城西南隅,新贵县原辖地全归贵筑县。
  民国3年(1914年),废贵阳府,置贵阳市, 贵筑县署移至息烽城,更名息烽县,花溪改属贵 阳县。民国30年 (1941年),贵阳设市,市郊置 贵筑县,县治于民国31年(1942年)7月从市府 路移至花溪河北岸蟠龙山南麓,辖今花溪区、白云区、乌当区及观山湖区部分,贵筑县县治花溪 一直延续到1958年2月。
  1949年11月,贵筑县隶属贵阳专署,1952年7月,贵阳专署由花溪迁贵定县城。贵筑县隶属于贵定专属。1956年贵定专署撤销,置安顺专署,贵筑县隶属安顺专署,县辖7个区40个乡镇。同年10月,高坡苗族自治区划归黔南州惠水县。
  1958年2月,贵筑县撤销,所辖区乡镇全部 划归贵阳市,以原市郊的黔滇、黔桂公路分界, 公路以南置花溪区,以北置乌当区。花溪区辖2镇 23乡,7月调整为两镇13乡,9月两镇13乡组建为12个人民公社,称管理委员会。1959年1月,12个人民公社先后并为花溪、青岩、石板、孟关4 个大公社。
  1961年,高坡人民公社由惠水县划回花溪区,4 大人民公社解体,恢复为青岩、燕楼、马铃、石 板、湖潮、麦坪、久安、花溪、党武、中曹、孟关、小碧、黔陶13个人民公社,青岩镇、花溪镇从人民公社分出恢复镇建制。1966年6月,13个人民公社2个镇分别组成4个人民公社联社,即花溪联社,石板联社,青岩联社、小河联社。1966年8月,花溪、乌当两区组建为贵阳市郊区,称郊 区人民委员会 。1967年2月,造反派夺权,恢复花溪区和14个公社和2个镇建制,称区、公社、镇革命委员会。1981年至1984年区、公社、镇革命委员会逐步改为区、乡、镇人民政府。
  1993年,小河镇划归贵阳市小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2000年,金竹镇划归花溪区,花溪区辖3镇11乡,165个行政村,19个居委会。2005年,花溪区撤部分乡镇建办事处,撤销原花溪镇、 花溪乡,建贵筑、溪北、清溪3 个办事处,至此,花溪区辖2镇10乡,3个办事处。同年,花溪区小碧乡划归南明区,花溪区辖2镇9乡,3个办事处,151个行政村。2012年,撤办事处建新型社区,撤销3个办事处建贵筑、清溪、溪北、阳光、明珠5个新型社区。同年撤销小河区,与花溪区合并成立新花溪区,新花溪区辖2镇9乡,18个社 区,151个村,52个居委会。
  2013年12月,党武镇(后改为党武街道)、湖潮布依族苗族乡托管到贵安新区(行政区划仍属花溪区),花溪区辖2镇7乡,18个社区。2014年9月,燕楼、麦坪两乡撤乡建镇,花溪区辖4镇5乡、18个社区,122个村,52个居委会。

2020年1月,贵阳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规范设置街道办事处的通知》,撤销花溪区贵筑社区服务中心、阳光社区服务中心、清溪社区服务中心、溪北社区服务中心、明珠社区服务中心、金欣社区服务中心、金竹社区服务中心、平桥社区服务中心、三江社区服务中心、航天社区服务中心、航空社区服务中心、花孟社区服务中心、小孟社区服务中心、瑞华社区服务中心、清浦社区服务中心、黔江社区服务中心、兴隆社区服务中心、黄河社区服务中心等18个社区服务中心,设置8个街道办事处。2021年3月,党武镇改为党武街道。

至此,花溪区有10个乡镇和 9个街道,即: 青岩镇、石板镇、麦坪镇、燕楼镇、久安乡、孟关苗族布依族乡、湖潮布依族苗族乡、马铃布依族苗族乡、黔陶布依族苗族乡、高坡苗族乡、贵筑街道、 阳光街道、清溪街道、溪北街道、金筑街道、平桥街道、小孟街道、黄河路街道、党武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