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6:35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花溪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huaxi.gov.cn/zwgkgb/zfxxgk_5804875/zfxxgknb_5804947/2022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行政中心,邮编:550025,电话:0851-8891863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花溪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工作,动态调整信息公开领域及内容,让政务公开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持续优化调整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准确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点面结合,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67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2141条,政务微博“花溪政务之声”发布信息1273条,政务微信“花溪区人民政府”发布信息1497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的时效性,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同时完善申请办理协办机制、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后,第一时间进行检索并函询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在法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2022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件,均按照规范进行了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其中,自然人申请件为93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为5件。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申请量最多的事项是征地拆迁类。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9件、行政诉讼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全区各部门网上发布信息前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未经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网站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认真监督文件草拟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确保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高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上传发布政策解读文件62个,及时回应公众热点关切160次。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区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持续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站栏目设置,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同时,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要求全区各有关单位每周更新不少于1次,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花溪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总关注人数达1.3万人以上,阅读量约41.2万次,累计分享达到1万次以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达三星级。全区42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登记系统登记备案。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持续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不断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2022年,编制政府公报6期,均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集中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以不低于4%的分值权重纳入我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着力实现全区覆盖、全面推进。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不定期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监测,指导和督促全区各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发现问题,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印发《花溪区贯彻落实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明确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并适时以书面通报、工作提醒函等形式督促工作落实。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开展50余轮次检查、下发工作提示27条,及时督促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44

行政强制

187

第二十项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93.276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3

5

0

0

0

0

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2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3

2

0

0

0

0

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1

0

0

0

0

9

(七)总计

93

5

0

0

0

0

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4

1

4

0

19

2

1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还需优化;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还需强化。

2022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提升解读材料的可用性,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二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确保答复流程规范、合法。三是通过集中培训、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工作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六、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我区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共有9件属于“其他处理”情况,其中,申请人撤回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内容属于党务信息、行政机关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件。本年度行政复议其他结果4件,其中不予受理3件,申请人自撤终止1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