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4:20   来源: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huaxi.gov.cn/zwgkgb/zfxxgk_5804875/zfxxgknb_5804947/2022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A221办公室,邮编:550025,电话:0851-8362598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机构设置情况、政策法规信息、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审批结果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预决算、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主动公开信息1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均已办结,其中:4件已公开;1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1件我局不掌握相关信息。共同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办理质量提升,聘请法律顾问对信息公开事宜证据材料及答复初稿的合法性、合规性予以审查,依法依规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答复内容的合法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政务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外发布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及相关保密要求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依托花溪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维护工作,定期及时上传和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务工作开展自查并整改,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项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政府网站个别栏目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部分业务科室人员对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沟通,积极争取各科室的支持和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栏目的完整性、时效性。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在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及政策解读发布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全局各科室政务公开情况的审核把关。三是要强化监督问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