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2:00   来源: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huaxi.gov.cn/zwgkgb/zfxxgk_5804875/zfxxgknb_5804947/2022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洛平新城安置小区1栋2单元2层,邮编:550025,电话:0851-838582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要求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机构设置情况、政策法规信息、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审批结果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预决算、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主动公开信息123条,其中政策性文件3条、政府信息公开6条、工作动态114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由局综合事务科工作人员兼职管理政府信息工作,具体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局得到全面、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项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我局工作特殊性,部分内容涉密,不对外公开,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本年度主动公开部门相关政策数量较上年度减少。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不涉密内容进行及时、规范公开,同时加强公开信息审核,杜绝涉密内容泄露;二是加强培训,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微信工作群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担当负责、真抓实干,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