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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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1:13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行政中心,邮编:550025,电话:0851-8891863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自觉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摆对摆正工作态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有力有效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坚持便民、务实、高效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70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400条,政务微博“花溪政务之声”发布信息1273条,政务微信“花溪区人民政府”发布信息1497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的时效性,扩展依申请公开的宽度和广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均按照规范进行了答复。其中,自然人申请件为48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为2件。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深入学习国家、省、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等文件精神,聚焦政策落实,掌握政策动向,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确保政务公开更便民,切实增强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按照《花溪区政府及区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充分性、及时性、精准性以及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不断提高政策文件主动解读意识以及解读数量和质量。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上传发布政策解读文件62个,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四)平台建设。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持续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优化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保持政务新媒体每个工作日更新,政务微信公众号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关注群体。2022年,“花溪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已达1.3万以上,总阅读量约41.2万次、信息累计分享达1万次以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达三星级。2022年,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对“花溪区政务公开查阅点信息查询‘一键通’”进行了加强巩固,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2022年,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3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2022年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以不低于4%的分值权重纳入我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着力实现全区覆盖、全面推进。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不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监测,指导和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发现问题,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项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2

0

0

0

0

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2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0

0

0

0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8

2

0

0

0

0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0

0

0

7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深入推进;三是政策解读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人民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服务于公开、以公开促服务,抓好各方面民生重点以及疫情防控、监督执法、乡村振兴等热点领域信息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围绕政务信息规范管理、数据融通,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资源;落实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制度,加强账号管理,做好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日常信息发布;继续做好常态化检查,每季度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改进提升。三是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指导文件起草部门进一步规范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注重对政策背景、政策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解读,力求内容深入、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共有2件属于“其他处理”情况。其中,申请人撤回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属于党务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