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09:53   来源:花溪区财政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具体工作情况,现公布花溪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财政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中心人财大楼414办公室;邮编:550000;电话:0851—88231600)。

一、总体情况

花溪区财政局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要求,依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努力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花溪区财政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86条,其中政策性文件1条、权责清单1条,工作类信息25条、动态类信息5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已按照有关工作规定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以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抓日常,具体人员负责机制,高效推进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认真梳理日常公开事务要点,对照工作任务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保证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政策理论学习,增强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四)平台建设

我局无“两微一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分解到各个对应科室,由科室负责人牵头,明确公开任务及公开时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填写《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项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动态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我局将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挖深度,拓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涉及我局的依申请公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