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5:50   来源: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208办公室;邮编:550000;电话:0851—83858421)

一、总体情况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行政处罚、工作动态等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116条,其中机构设置1条、工作动态41条、政府信息公开26条、市政服务审批台账12条,行政处罚台账24条、重大项目质量安全行政处罚台账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0件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管理政府信息工作,具体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拟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及相关保密要求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维护工作,积极对接政府办,按要求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务工作开展自查并整改,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局得到全面、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项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4.5522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一是栏目更新存在不及时的情况。整改措施:将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二是信息发布格式不标准。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审制”,标准化信息发布格式,避免出现错别字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