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5:47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两夹坡大数据产业园1号楼5楼;邮编:550000;电话:0851—8385100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国家、省、市、区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我局政务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同时,规范和加强我局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信息发布过程严格执行拟稿人初审、科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校三审程序。有力有效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180条,其中政策文件4条,工作动态74条,财政资金信息6条,自然资源管理信息14条,林业管理信息9条,征地类信息52条,行政处罚类信息15条,其他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共收到10件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按要求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发布流程,制定了《花溪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发布审核三审制度》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等文件精神,制定了《2022年花溪区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同时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充分性、及时性、精准性以及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配合政府办做好政策解读,2022年我局配合政府办完成政策解读共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基层政务工作动态、自然资源、征地拆迁等栏目的更新维护。同时,强化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发布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好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抓好、监督好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2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2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2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信息的公开力度不够,常规工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一些工作信息虽然公布了前期方案和进展情况,但对于工作成效方面公开的不够。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