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9:15   来源: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路云上小区东侧30米三楼办公室;邮编:550025;电话:0851—83627943)。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分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分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79条。其中,水环境监测信息8条,大气环境监测信息12条,行政处罚信息4条,动态类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分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分局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管理政府信息工作,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分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确保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分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分局得到全面、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项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2022年以来我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对标新要求,我分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学习,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