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6:00   来源:花溪区应急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huaxi.gov.cn/zwgkgb/zfxxgk_5804875/zfxxgknb_5804947/2021n1/)。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麒鑫商业广场A1栋,邮编:550025,电话:0851-8362259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花溪区应急局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思考,积极谋划,较好完成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一)主动公开。已按要求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国▪花溪”门户网上进行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条,全部在政府网站发布。其中包括:《花溪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行政许可公示》(第一批)、《花溪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行政许可公示》(第二批)。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的时效性,扩展依申请公开的宽度和广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后,按照相关要求在法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加强和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在强化组织领导的同时,加强对需上传信息的层层把关,并层层签订《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审核表》,以确保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来,区应急局按照 区政务公开办相关会议、文件要求,积极思考,认真做好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及其他公开平台建设的配合工作,按时按要求完善网站、平台信息。

(五)监督保障。花溪区应急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花溪区应急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一名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为分管领导,明确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每个季度都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依法理应公开的绝不吝啬”等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更新偶尔存在不及时情况。改进情况:已明确局办公室负责人及一名普通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建立此项工作台账,每天关注花溪区政务公开工作群,相互提醒,目前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明显减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