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1:00   来源: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溪北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huaxi.gov.cn/zwgkgb/zfxxgk_5804875/zfxxgknb_5804947/2021n1/)。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吉林村委会207号,邮编:550025,电话:0851-83636923,邮箱:hxqxbjd_admin@huaxi.gov.cn)。

一、总体情况

溪北街道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由街道党建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其他各办、中心协助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专人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三校的审查报送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从2021年全年,溪北街道办事处累计在“中国·花溪”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共11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定主动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各栏目共更新52条信息,其中机构设置信息1条,财政资金信息3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3条,文化服务管理信息7条,林业管理信息3条,社会事务管理信息5条,经济发展管理信息6条,社会劳动保障管理信息4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6条,综合治理信息8条,街道建设信息5条,权责清单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件和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溪北街道公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公开政策文件5条,工作动态42条,回复区长信箱留言11条,通过对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制度进行公开,通过将日常工作动态进行公开,接收监督和建议,随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方法,有效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

(四)监督保障情况

溪北街道对于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对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多次培训,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员三级架构,确保公开信息层层把关。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在日常工作动态的收集、编制上还存在不及时的问题,对于一些好的工作动态,不能及时进行更新公开。二是政务公开内容面不广,对于政务公开的内容,多是对于工作动态的公开,对于其他栏目的信息公开则较少,公开内容不全面。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公开内容的收集、编制、审核,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信息的收集,不局限于街道各部门的工作动态信息,对于社区的一些好的工作动态加大收集力度,在区长信箱案件回复等工作中,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确保群众反映的案件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加强时效性把控,形成即开展工作、即编撰信息、即审核公开的机制,严格把控公开信息的时效性,确保周期性信息按时公开,临时性信息按需求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