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2-01-29 10:05   来源:花溪公安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贵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贵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机构设置类信息8条,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业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8条,“双随机、一公开”261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公开3条,惠民政策1条,其他类信息26条;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信函件受理12件,均按期答复,答复率100%,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1件信息公开申请,已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管理政府信息工作,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局得到全面、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措施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2022年,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标对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民警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断增强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配合上级政府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