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督办督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督办督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0:45   来源:花溪区督办督查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督办督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贵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1年,区督办督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督办督查工作,深入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督查领域政策宣传和解读,协助推进“互联网+督查”功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今年,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分管领导职责,落实信息报送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坚持便民、务实、高效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政务公开始终,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公开内容高质量、公开方式合标准。

(四)持续推动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政务微信公众号平台的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由专人对花溪门户网站互联网平台进行管理,确保各个平台信息内容经过严格审核程序发布、信息及时更新,为群众和政府提供有效互动的平台。

(五)不断加强监督保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养,提高全局各科室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一是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强调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督促各科室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由专人负责我局电子政务网暨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要求按时公开信息,以公开为常态,务必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公共资源、民生保障等重要信息;二是指定专人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了解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传达给涉及信息公开的相关科室,督促按时公开信息,做好信息审查工作;三是加强与各部门、乡(镇)社区学习交流,借鉴良好的工作方法,促进工作进一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下一步,区督办督查局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公开效率。顺应分众化、差异化的传播趋势,落实制度,长效运行。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落实好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加强考核监督,充分发挥督查检查考核职能,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督促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