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4:15   来源:花溪区民政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花溪区民政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分管领导职责,对个科室落实信息报送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贵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截至目前,建立了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等模块。在单位职责发布信息1篇,领导之窗发布信息4篇,机构设置发布信息1篇,政策文件发布信息6篇,工作动态共75条信息、民政事务共36条、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社会救助共发布39条、养老服务共发布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管理政府信息工作,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局得到全面、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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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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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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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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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花溪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通过不断的完善和整改后较之前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在各类信息公开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但总结全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上级采用信息较少,缺乏在日常工作中总结亮点、重点的经验和方法;二是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传达和转培训工作还需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为此,我局下一步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履责的能力,同时,负责公开的科室根据上级下发的整改文件不定期上会通报公开情况,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三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以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指引,明确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责任科室,对其进行全局性的部署落实。三是全面提升工作能力,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素养,创新新思路、学习新技术,广泛运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为公众提供易了解、更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