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5:35   来源: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   字体:[]

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 号)要求及花溪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阳光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2021年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阳光街道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外发布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及相关保密要求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阳光街道办事处的街道概况、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2021年在阳光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各栏目累计公开信息9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发布相关信息共计2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道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的关系,做到数据同源、信息一致。经核实,2021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且未发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开通“阳光街道”微信公众号,由我单位党建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运营,对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等进行规范管理,主动接受区委宣传部、花溪区网信办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二是对公开内容加强审核,严格按照区级部门要求落实栏目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保密审核表的签审流程,明确审核主体与审核流程,规范转载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内容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信息内容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阳光街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更新街道工作信息,持续完善政务微信公众号平台的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确保各个平台信息内容经过严格审核程序发布、信息及时更新,为群众和政府提供有效互动的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加强监督保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养,提高街道各部门政务公开水平。一是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强调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督促各部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发放政务公开相关学习资料,提出公开工作要求,确保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公共资源、民生保障等重要信息;三是指定专人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学习了解政务公开的新要求,及时传达给街道各部门并做好信息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存在着信息公开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需改进完善。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不再局限于街道的重点工作,针对街道日常工作及下辖社区居委会活动的开展情况也将通过筛选后进行公开,进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分类,提升信息公开质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 39号)文件通知及区级部门安排,我街道修订了《2021年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严格遵照执行《清单》内容,重点解决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更新不及时、分类不合理、内容不具体等问题。三是加强信息审核流程,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切实为街道决策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