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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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1:26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huaxi.gov.cn/zwgkgb/zfxxgk_5804875/zfxxgknb_5804947/2021n1/)。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行政中心,邮编:550025,电话:0851-8891863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自觉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摆对摆正工作态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有力有效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坚持便民、务实、高效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73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063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187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123条,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上传发布政策解读文件57个。2021年,“花溪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总阅读量约14.4万次、信息累计分享达到3900次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的时效性,扩展依申请公开的宽度和广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后,第一时间进行检索并函询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在法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同比下降32%,均按照规范进行了答复。其中,自然人申请件为39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为3件。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申请量最多的事项是征地拆迁类,占比达79%。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完善了《花溪区政务公开回应关切工作制度》《花溪区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花溪区政府会议开放制度》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信息采编、审核、发布、更新机制。深入学习国家、省、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等文件精神,聚焦政策落实,掌握政策动向,制定了《2021年度花溪区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花溪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花溪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确保政务公开更便民,切实增强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按照《花溪区政府及区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 》及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充分性、及时性、精准性以及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不断提高政策文件主动解读意识以及解读数量和质量。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上传发布政策解读文件57个,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四)平台建设。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持续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优化完善网站栏目设置,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保持政务新媒体每个工作日更新,持续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和“花溪政务之声”微博账号讲述花溪好故事、展示花溪新形象、传播花溪正能量,目前政务微信公众号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关注群体。2021年,“花溪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总关注人数达6700人以上,其中,新增粉丝约2500人。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21年,政务公开专区增设了“花溪区政务公开查阅点信息查询‘一键通’”,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放在同等位置,纳入区政府领导班子分工,形成了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各副区长分领域负责、政府办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2021年,区政府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分管领导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坚决落实上级要求,2021年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以不低于4%的分值权重纳入我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着力实现全区覆盖、全面推进。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不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监测,指导和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发现问题,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3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0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1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2

0

0

0

0

7

(七)总计

39

3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质量不达标。一些重点领域栏目虽然可以按时发布相关信息,但所发信息多为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缺乏实质性内容,不符合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发布的要求。

二是部分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不够。一些网站栏目虽然围绕重点工作,发布了与之相关的政策措施、计划方案、进展情况,但缺乏该项工作任务成效方面的信息,另有一些网站栏目由于当年相关信息较少,存在公开信息量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日常监测巡查,通过“找问题、找差距”的自查方式,不断查找我区政务公开弱点、难点、痛点、堵点,及时补齐短板、强化弱项、缩小差距,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着力促进我区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推动我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共有7件属于“其他处理”情况。其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人要求提供非政府信息、不予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人撤回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内容属于党务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区政府办公室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