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0:52   来源:花溪区气象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贵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70条,其中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3条;公开事项标准清单1条;权责清单1条;花溪气象微信公众号公开36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花溪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花溪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事项;做好“花溪气象”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管理,向社会提供气象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为兼职,加上其他工作较多,仅满足于完成工作。下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同时做好工作规划,有计划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