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3:48   来源: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贵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街道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贵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街道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清溪街道办事处累计在“中国·花溪”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共106条。其中强省会五年行动1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2条,政务公开标准清单1条,机构设置1条,政策文件3条,工作动态44条,政务服务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政府领导10条,机构设置1条,财政资金4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2条,文化服务管理2条,农业服务管理2条,林业管理2条,社会事务管理5条,经济发展管理4条,国土资源管理2条,社会劳动保障管理4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4条,综合治理3条,街道建设4条,权责清单1条,回复区长信箱留言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未发生重大决策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

清溪街道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由街道党政办为主、其他各中心(部、办)协助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安排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加强信息收集与管理,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

(四)监督保障情况

我街道严格落实信息收集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层审查报送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严格按照区融媒体中心要求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修改完善了涉及我办事处及所辖村(居)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了“好差评”二维码自查整改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在信息公开类型上。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广泛、全面,以报送工作动态类信息为主,其他类信息报送数量较少。二是在信息公开内容上。普遍存在只对工作概况的一般性描述,对工作开展后的好经验好做法没有归纳总结。三是在信息报送时间上。信息报送及时性不够,存在信息报送延后时间长的情况。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公开信息的收集。拓展街道各中心(部、办)对信息的收集范围,确保不局限于单一的工作动态类信息报送。二是增强公开信息内容的提炼。深挖信息内容核心,升华信息内容要点。三是缩短公开信息报送的时间。建立“工作一旦开展,信息同步撰写”的工作意识,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同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