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各项公开版块,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想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现编制花溪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调整领导分工
为了工作的开展,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领导同志岗位的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依托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加快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中规范设置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等模块,积极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丰富平台内容。
(三)主动公开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
1.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按照《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截至目前,尚未接到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意见和举报投诉。
2.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0条。
(四)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管理,做好审核工作。重视信息发布工作,对信息发布严格把关,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监督信息公开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1508342.7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平台建设过程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公开版块细化增加,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仍需丰富;二是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这些工作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
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一是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利用好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政民互动窗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调动各科室队的积极性,及时提供政务信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制度落实。按照《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三是认真对待信息公开权益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咨询投诉,为群众提供完整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