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溪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逐项对照《条例》第20条和21条,结合街道办职能职责,公开的主要内容:机构简介、政府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文化服务管理、林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发展管理、社会劳动保障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治理、街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工作动态等。
公开方式:一是通过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公开;二是街道办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行政审批服务指南领取点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在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的公示栏上张贴公告,对涉及民生、环境、群众关心的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及申报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
2.“依申请公开”:无
3.“政府信息管理”: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平台、保障三联机制”,通过落实三项制度:学习制度、调研制度、考核制度,加强和规范了街道办政府信息管理,增强了街道办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
4.“平台建设”:一是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并完善街道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二是依托政务新媒体,推进即时通信工具政务公众账号建设,打造“数智溪北”订阅号公开平台,为公众提供便捷信息查询渠道;三是及时更新维护政务公开栏,按时上载群众关心关注的低保、惠农资金使用、居务财务收支等各类信息。
5.“监督保障”: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了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对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将信息公开任务数分配至各部门,年终对各部门信息上报信息数进行汇总考核评分,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11 |
0 |
6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政府集中 采购 |
0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探索,突破旧的限制,打破惯性思维,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群众参与度尚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既需要自上而下的坚决推行,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推动促进。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群众基础较为薄弱,不少群众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缺少一支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目前,多数工作人员能够处理一般性公开事务,但在处理公开与保密问题上,确定公开范围、方式等方面,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2.改进打算: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群策群力,积极思考,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继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使每一次公开都能做到资料详细、档案健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