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花溪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花溪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5:33   来源:花溪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落实好,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严格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2020年来发布部门动态信息共38条,公开8个批次征地信息,其中含有预征收公告、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批复信息,公开涉及我局主办的人大建议提案2个,主动公开了“三公经费、涉农补贴等情况共12条,其他信息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3

1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2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88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1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案卷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1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1


1

2

4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有些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更新数量不够。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公开效率。顺应分众化、差异化的传播趋势,提升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水平,不断扩大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