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2 16:15   来源: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我局编制的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组织保障情况、全流程公开权力运行情况、提升政务开放参与水平增进交流互动情况、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完善服务体系情况、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增强工作实效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把政府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特征,以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保障群众、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发展改革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把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目标的实现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强化组织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一把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及时调整以局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三、全流程公开权力运行,促进阳光政务

(一)推进决策公开。一是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说明理由。二是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研究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备案。三是建立会议公开制度,建立局办公会议公开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按程序提交区政府会议审议。四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

(二)推行执行公开。一是加强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对“十三五”规划、年度计划报告及执行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推进实现政策执行、工作落实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听取公众意见。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牵头组织全区27家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全部完成“一单两库”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检查对象名录库,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要求开展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公共平台进行公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惩处,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失信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根据法律服务机构的信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三)推进管理公开。一是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建立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依法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价格监督和节能监察执法中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各类执法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做好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自由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内容编制和公开工作,促进文明执法,公平公正执法。三是推进监管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18个省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通过政府网站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项目基本信息和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建立和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四是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公开。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四)推进服务公开。一是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办事公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我局保留和承担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价格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均按统一要求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审批决定证件等内容,为办事群众提供业务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等服务。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优化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三是加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力度。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实行目录清单管理,通过政府网站公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五)推进结果公开。一是加强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公开,重点公开我区经济发展目标、运行监测、完成情况等方面的结果公开。二是建立行政机关公文数据库,清理并公开2008年以来由我局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文件查询检索功能,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及时上网公开。三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我区农产品价格、经济发展满意度等进行评估。

四、提升政务开放参与水平,增进交流互动

(一)提升政策解读水平。规范政策解读程序,强化政策权威解读,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二)提升回应关切水平。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回应责任,突出舆情监测重点,强化研判处置,提升回应效果,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信息。

(三)提升政民互动水平。完善民意汇集机制,进一步拓展政民互动交流渠道,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事项,通过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改革等领域,扩大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切实调动公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完善服务体系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中国·花溪”政府门户网站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对外发布我局办事公开事项、单位简介、职能权限、服务指南、收费标准、便民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维护更新工作。

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增强工作实效

(一)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建立完善《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花溪区发改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妥善应对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注重证据的收集、固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渠道,2017年,我局通过邮寄方式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主要涉及申请项目立项文件公开,答复率100%,办结率100%,依申请公开均未收取费用。

(二)推进公开内容动态化管理。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编制公开基本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建设、部门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等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即公开,主动公开,切实将政务公开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余条。
    七、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加强,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常态化的工作来抓;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应付心态,更新公开内容的速度不及时,报送信息不及时。

2018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加强分析研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花溪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