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办事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花溪区2019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要求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助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清溪街道办事处累计在“中国·花溪”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共150条。其中乡镇动态94条,乡镇信息公开23条,部门文件15条,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3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条,机构设置1条,社区服务9条,年报1条,办事处、村居各实体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公开约500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未发生重大决策事件。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90条。贵州省电子政务网清溪街道办事处门户网发布动态77条,领导活动4条。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修改完善了涉及我办事处及所辖村(居)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因社区临聘人员众多,担任了很大部分办事处基础工作,但临聘人员流动性大,区里举办的培训学习技能有时候不能连贯运用于实际工作,加上临聘人员工作能力参差不齐,工作衔接困难,导致信息公开偶有漏发、公开不全面、公开时间不及时等瑕疵。
改进情况:2019年9月,信息公开工作由在编职工接手并逐步学习跟进工作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办事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以及区相关文件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要求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助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