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产业园区管委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花溪区产业园区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上级要求,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工作要求,现将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提高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质量,配合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透明度及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41.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针对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不断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公开,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花溪区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0年1月9日
花溪区产业园区管委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