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1号)有关规定,现编制花溪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花溪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以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为突破口,构建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建设为核心的“三位一体”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完善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互动交流渠道,完善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87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17条、政府网站发布信息8460条、政务微博发布124条、政务微信686条,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2200条。政府门户网站2019年度总访问量达1777914余人(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我区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花府办函〔2019〕36号),明确了决策预公开的范围、内容及方式。2019年,公开决策草案2篇,并按要求将收集到的意见情况及是否采纳的情况予以公开。二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我区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点决策事项,将督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2019年公开了《花溪区关于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花溪区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等信息7条。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完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编制、审核和发布工作,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按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城市综合执法”专栏,有序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等事项信息的公开工作。
2.深化政策落实信息公开
一是围绕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根本性胜利,推进“大扶贫”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及时公开脱贫公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动态等信息共计173条。二是围绕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大数据”政府信息公开。对在贵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已上线的花溪区数据共享资源目录及开放数据集再次进行梳理整合,最终优化上架数据共享资源目录1362项,上线数据开放数据集96个,为区内新建应用场景及平台建设提供了数据土壤。三是围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进“大生态”政府信息公开。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月公布乡镇饮用水监测、地表水监测结果、花溪区空气质量在全市排位情况等信息31条;主动公开污染环境监管信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改正等信息26条;公开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项目审批公示及环境保护动态信息等共计125条。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放管服”改革栏目,发布包含2826项行政权力的权责清单目录(含权力运行流程图)、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证明事项清理、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惩处,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就业政策、劳动关系、补贴补助、培训机构名录、专场招聘劳动就业等就业创业类信息133条;医疗机构介绍、医保定点医院名录、药店药品查询、医疗项目收费、疾病预防、医疗救助政策及医疗机构管理、疾病预防等医疗保障信息59条;招生招聘、教育救助、教育资助、教育概况、教育公告、教育教研、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学校管理、继续教育等教育信息107条;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城乡临时救助申请审批公示、关爱老年健康公益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121条;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20条;花溪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共文化免费开放服务资金分配等公共文化信息75条;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核准、批准服务、批准结果、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招标投标、征地拆迁、质量安全监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等10个方面的项目建设领域信息340条;花溪区律师事务所名册、社区公证机构信息等公共法律服务信息17条。六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2019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栏目公开建议提案答复及全年办理情况等信息共计52条。
3.强化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
一是深化政策解读。为进一步解决我区政策解读不充分、不全面、不及时、形式单一等突出问题,制定并印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花府办函〔2019〕36号),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督促全区各部门完成本区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公开共计10条。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公开非洲猪瘟防控等信息14条。2019年,我区未发生因政策文件出台或政府信息发布引发的网络舆情。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19年,花溪区加大了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完成了花溪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域名的申请、备案工作、网站集约化工作。机构改革后,有序开展了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工作以及英文网站集群建设工作,现已正式上线。开通了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注册认证,搭建了政府与民众沟通的平台。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0 |
-7 |
22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52 |
-16 |
28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38 |
-5 |
1352 | |
行政强制 |
128 |
-24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03 |
206466693.1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1 |
47 |
0 |
0 |
1 |
1 |
8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7 |
0 |
0 |
0 |
1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33 |
0 |
0 |
1 |
0 |
4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1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29 |
41 |
0 |
0 |
1 |
1 |
7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6 |
0 |
0 |
0 |
0 |
8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5 |
0 |
0 |
7 |
0 |
1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花溪区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拓展公开形式,规范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单位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项目建设类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栏目设置有待优化、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均有待提高等。经过改进,目前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各单位政务公开意识也逐渐增强。2020年,我们将按照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继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二)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和非公开信息目录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领域、监管信息、预决算信息、民生信息等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政府资源配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执行情况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对重大决策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全面准确的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和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
(三)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畅通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发布。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拓展群众互动交流渠道,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及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