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府办发〔2024〕37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涉企重大事项政商沟通及问题解决机制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031785 成文日期: 2024-08-05
文 号: 花府办发〔2024〕37号 发布时间: 2024-08-05 17:09
发布机构: 花溪区人民政府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花溪区涉企重大事项政商沟通及问题解决机制》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5...

花府办发〔2024〕37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涉企重大事项政商沟通及问题解决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5 17:09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花溪区涉企重大事项政商沟通及问题解决机制》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花溪区涉企重大事项政商沟通及问题

解决机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根据《贵阳市贵安新区涉企重大事项政商沟通及问题解决机制》,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花溪区涉企重大事项政商沟通及问题解决机制。

一、工作理念

搭建区长、有关区领导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沟通协商渠道,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了解民营企业发展中诉求,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信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方式频次

主要以座谈交流的形式进行。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商沟通及涉企重大问题解决专题会,由区长亲自主持,或委托有关区领导主持召开会议。

三、工作目标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民营企业诉求建议办理闭环工作机制,打通民营企业诉求直达区领导和主要行业部门便捷通道,形成民营企业反映诉求建议的工作闭环。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亲而有度,清而有往”,面对面听取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恼心事”,坦率、真诚沟通,营造“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做优营商环境品牌。聚焦“安不安全、方不方便、赚不赚钱、清不清廉”,靠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深耕“贵人服务·溪心办”品牌,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促进“两个健康”发展。集中破解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和难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推进花溪区高质量发展激活力、增动力、聚合力。

四、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始终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持民主协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民营企业家的经营主体地位,畅通民营经济人士反映意见诉求路径,鼓励民营企业家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激发民营经济人士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意识,落实落细党和政府引导、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具体诉求建议,真正把问题弄清楚、把诉求解决好、把政策建议办理好。

——坚持定期沟通。紧紧围绕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分类梳理、突出重点、专项协调、定期沟通,有效提升企业诉求解决效率,推动政企沟通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工作闭环。坚持把民营企业诉求建议收集在“前端”、把“疑难杂症”破解在“中端”、把企业稳固在“末端”,形成诉求建议收集、流转、协调、反馈机制,做到企业诉求建议闭环解决。

五、工作措施

(一)收集诉求。当好“店小二”,全面收集掌握诉求,充分利用行业部门、“企业之家”、商(协)会、网络平台等渠道,通过大走访、座谈会等方式深入民营企业,广泛听取和搜集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的真实情况和相关政策建议。

(二)分析研判。细耕“责任田”,行业主管部门收集建立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和政策建议,专人专责,精心整理、系统甄别,建立诉求建议台账,并逐项进行分析研究,能够通过行业部门协调解决的,立即进行解决;对于企业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按照行业领域进行分级分类专题研究。

(三)筹办会议。原则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相关部门负责做好配合。为确保政商沟通质量,原则上按照行业领域,明确会议研究主题,由行业部门分别邀请相应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参会企业名单由行业部门推荐,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商有关部门确定,其他涉及民营企业反映诉求建议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通知要求参会。

(四)专题协商。坚持“分级分类”研究解决问题,由政企双方面对面沟通和交流,会议专题听取民营企业及商(协)会组织负责人提出的诉求建议、区政府通报相关情况及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涉及部门和单位汇报诉求建议办理落实情况,针对用地、用工、融资等共性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当场办理,对较为复杂确需一定时限的个性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明确工作方向。

(五)分办交办。专题协商会后,排出“任务书”,确定时限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对于民营企业反映诉求建议,由政府办牵头,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配合进行汇总梳理和任务分解,并按程序呈送相关区领导审阅后分发各涉及部门和单位进行办理。

(六)反馈评价。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当好企业贴心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对企业诉求建议事项进行研究,主动与企业联系沟通,及时解决企业诉求建议,对存在争议的,要运用协商民主方式解决,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涉及部门和单位要答疑释惑到位,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交办单位。

(七)跟踪督导。建立会商跟踪督导机制,由区分管领导牵头,区政府办、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等部门参与,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企业诉求建议推进落实情况督导,做到诉求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常态管理。进一步建强体系、搭建平台、优化服务,不断完善政企沟通协商机制、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渠道、提升政企沟通协商实效,推动政企协商常态化、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现民企诉求建议闭环,助力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畅通政企沟通协商渠道,是民营企业诉求建议办理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两个健康”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协作配合到位和工作保障到位。

二是聚焦破解难题。要通过不间断收集企业反映诉求建议,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突出问题,让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好的政策建议助力地方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协同联动。民营企业诉求建议错综复杂、责任主体多元,需要协调不同部门联合推动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推动,研究办理方案,尤其是对于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政策建议,要做到决不回避、决不敷衍塞责,提高时效性。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正面引领,对成效明显的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成效、好经验,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多角度报道听取意见、政企沟通活动情况,多渠道展示服务企业的做法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