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609645 | 成文日期: | 2023-10-25 |
文 号: | 花府办发〔2023〕71号 | 发布时间: | 2023-10-25 16:28 |
发布机构: |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内容概述: | 区级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花溪区林长巡林工作指南》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花溪区林长巡林工作指南 ... |
区级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花溪区林长巡林工作指南》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花溪区林长巡林工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林长制有关精神,推动林长履职尽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务实抓落实,进一步强化林长制工作措施,协同各方力量,形成“林长牵头抓总,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合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守住生态底线,促进秀美花溪建设。
一、林长巡林内容
区级林长及其对应区域责任单位应了解责任区域森林资源现状、分布情况、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落实情况。巡林过程主要采取“一听七巡一解决”的方式进行。
(一)听取责任区域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林长巡林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好的经验做法。
(二)巡查森林资源管护成效。责任区域是否存在盗伐滥伐林木、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非法采集销售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损害古树名木大树等行为。
(三)巡查区域内林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巡查主要交通干道,古树、大树、名木及珍稀树木是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林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
(四)巡查督导责任区域护林员履职情况。调度护林员APP上线率及巡山护林水印相机打卡,是否有巡山记录;切实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五)巡查责任区域林长制公示牌更新建设情况。宣传牌是否完好,公示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因人事变动是否及时更新林长信息等。
(六)巡查责任区域国土绿化、森林抚育、林业产业、林下经济等重点林业工作推进情况。
(七)巡查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是否落实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地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否到位,发现火情是否及时处置;乡(镇、街道办)领导班子、村(居)干部、护林员是否落实包保责任体系;设卡人员是否在岗履职,卡点是否有明显标识牌,卡点防火二维码是否能正常启用,卡点是否有人员出入登记、宣传资料和扑火工具等;是否有人员在林区、坟山巡山;是否按《贵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对烧灰积肥等野外火源落实管控;是否在林区路口、有林坟区、公墓等重要区域采取拉(书写)大幅标语,是否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与村、组、林区及林区周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是否有应急队,应急队是否集中食宿,是否开展演练、培训,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到位。
(八)巡查其他社会关注度较高,群众反映较多的涉林情况,如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采伐等。
(九)解决责任区域内林业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巡林,发现责任区域林业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并督促、帮助解决。
二、巡林方式
林长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实地巡查、调研、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三、巡林频次
每年区级林长不少于4次(每个季度一次),乡级林长不少于6次(每2个月1次)、村级林长不少于12次(每月1次)。结合实际情况,在植树节、清明节、爱鸟日、贵州生态日等重点时期、重要节点,敏感区域及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各级林长应作为巡林重点,加密巡林频次,不定期开展“巡林巡查”工作。每位林长每年必须发现并帮助解决责任区域林业工作重点难点问题1个以上。
四、林长制责任单位职责
各林长制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服务,配合做好林长巡林巡查工作,拟定林长巡林工作方案;建立林长巡林工作台账,撰写林长巡林信息简报;牵头做好林长巡林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林长巡林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已纳入高质量考核。
五、巡林发现问题整改
林长在巡林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按照林长要求组织协调有关乡镇解决或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单位按要求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区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在下一次巡林巡查中听取上期巡林巡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