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248715 | 成文日期: | 2023-07-19 |
文 号: | 花府办发〔2023〕57号 | 发布时间: | 2023-07-19 10:19 |
发布机构: |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内容概述: | 高坡乡、石板镇,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 |
高坡乡、石板镇,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花溪区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重要指示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贵阳市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文件要求,推进我区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想和工作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保护优先、传承利用、突出特色、集聚发展、市场主导、村民主体”的原则,将传统村落培育打造成“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家园。
2023年,完成传统村落志编纂,文物及古树名木、传统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的挂牌;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巩固提升农村“治厕”成果。
2025年,分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完成乡村民宿、客栈10家以上;供水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确保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60%,确保黑臭水体基本治理完成;逐步建立村民为主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保护发展机制。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传统文化保护行动
深入开展全区2个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系统掌握了解传统村落非遗资源情况;2023年每个传统村落至少实施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24年重点巩固和提升实施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成果;2025年分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全面调查文物古建筑、古遗址、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和古路桥涵垣等历史环境要素,完成高坡批林传统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挂牌保护;完成传统村落所有濒危不可移动文物抢救性保护,完成濒临消失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风民俗等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整理。保护传统文化依存场所和载体的原真性,严禁将大广场、大牌坊等嫁接到传统村落,禁止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将传统村落纳入地方志指导编纂内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建设破坏行为。(牵头部门:区文旅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石板镇、高坡乡)
(二)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行动
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统村落现有的乡愁馆、乡史馆以及非遗传习所等场地,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研究实践基地,实施传统村落非遗传承人认定全覆盖工程,每年定期对传统村落内非遗传承人开展专项培训和非遗保护传承活动;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认定标准,落实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工匠认定制度,原则上传统建筑修缮加固由持证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工匠主导实施;将符合条件的持证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工匠申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给予补助;适时组织开展优秀村规民约、优秀村民评选,延续传承优秀家族文化和家风,规划建设传统村落公益性公墓;支持鼓励传统村落定期开展传统文化习俗传承活动;推进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学校”活动。(牵头部门:区文旅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区教育局;责任单位:石板镇、高坡乡)
(三)实施乡村风貌保护提升行动
鼓励使用当地木材、石材、夯土等原生乡土材料,以微更新、微改造方式改造提升传统民居,严禁大拆大建、乱搭乱建;避免大面积使用混凝土、大理石等现代建材,破坏乡土田园风光;实施传统村落宜居农房建设;加大对传统村落规划保护范围内影响村庄整体风貌的建筑进行排查与整治力度,建立问题台账,逐步消除影响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的“火柴盒”“罗马柱”等,对规划保护范围内影响整体风貌的现有建筑予以拆除或整体修复;新建农房须严格按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中的风貌管控要求进行建设;组织开展传统村落规划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处置违法建设情况。(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城乡规划办、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石板镇、高坡乡)
(四)实施人居环境质量整治提升行动
借助国土调查云系统等手段,强化执法,对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植被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整治,对传统村落内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住宅依法处理;以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及生活污水治理为抓手,大力治水,精准推动农村饮用水、生活污水、黑臭水体“三水同治”;2025年,确保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60%,确保黑臭水体基本治理完成;2023年以“干湿分类”为基础,减少外运处置量,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全覆盖;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科学精准把握改造标准,巩固提升农村“治厕”成果;面源污染基本实现有效治理,2023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石板镇、高坡乡)
(五)实施公共设施建设行动
组织编制传统村落道路、供电、供水、公共照明、停车场等高质量发展项目规划,积极申报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基金优先支持传统村落项目建设;切实提高传统村落道路通达性,连接二级及以上公路半小时车程;按照应建尽建原则,高标准实施传统村落步道项目建设,全面恢复和修缮已被破坏或覆盖的传统原生态步道;制定消防管理制度、防火公约,落实“包保”责任制,高质量完成传统村落消防队伍组建,强化消防基础设施维护;配套建设达标卫生室;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求逐步实现传统村落5G信号全覆盖;2023年前,推进有实际需求、具备条件的学前教育设施需建尽建。(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交通局、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规划办、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石板镇、高坡乡)
(六)实施特色农业培育行动
因地制宜发展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生态渔业、生态家禽等特色农业,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特色农业项目全覆盖;充分利用淘宝、京东、一码贵州、贵农网等电商平台销售特色产品,力争有条件的村落电商站点覆盖率100%;将传统村落特色农业项目纳入“一村一企·百企帮百村”兴村行动,采取“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传统村落农民专业合作社均达到省级示范社标准。(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区商务局;责任单位:石板镇、高坡乡)
(七)实施旅游产业提升行动
将传统村落作为发展乡村旅游的重点,有序发展观光、民宿、农耕体验、传统手工艺等旅游业态,依托传统手工技艺和特色食品等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创新传统村落旅游文创产品,传承民间手工技艺,完善文创体验设施;完成传统村落房屋产权确权颁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村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加快推进民宿建设;补齐旅游基础设施短板,高质量培育旅游市场主体,研发旅游创意产品,鼓励申报乡村旅游重点村。(牵头部门:区文旅局;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石板镇、高坡乡)
(八)实施保护示范试点行动
以励志超市为抓手,推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成果,逐步建立村民为主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保护发展机制;开展农业农村、交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项目资金整合试点,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和监督机制,简化项目审批流程,由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实施项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所涉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施单列管理,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建设新村,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所涉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报实销,应保尽保。(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规划办;责任单位:石板镇、高坡乡)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进我区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特成立花溪区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赵福春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王 敏 区文旅委副主任、区文旅局党委书记
温佑杰 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李 斌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震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萌 区发改局局长
成员单位:徐世海 区工信局副局长
杨 刚 区民政局局长
徐 辉 区民宗局局长
彭科芬 区教育局局长
张君发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宋亚菲 区水务局局长
杨 江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李雪斌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文拔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
王效宇 区交通局局长
沈 洋 区商促局局长
张东华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袁长春 区城乡规划办副主任
石 雄 区档案馆馆长
袁仕军 石板镇镇长
赵 伟 高坡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洋同志担任,成员由村镇建设管理站工作人员组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始终将把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摆在乡村振兴重要位置,成立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积极推进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
“十四五”期间,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重点用于镇山和批林文化传承、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传统建筑修缮等。区人民政府要将传统村落纳入我区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政策支持范围。
(三)加强动态监测
花溪区将按照五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要求,围绕传统村落及周边环境格局、传统建筑与风貌、民族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消防安全和设施完善等保护发展内容,采取村落实、镇检查、区级督促指导的动态监测机制,切实提高保护意识、强化问题整改、履行保护职责。
(四)建立督查制度
每年度将《花溪区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重点工作内容,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对传统村落工作安排部署、工作机制、经费投入、设施建设、宣传报道和实际成效等落实情况进行目标管理,每年11月30日前各成员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住建局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