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952011 | 成文日期: | 2022-07-28 |
文 号: | 花府办发〔2022〕101号 | 发布时间: | 2022-07-28 16:39 |
发布机构: |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花溪区(贵安新区)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7月28日 花溪区(贵安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花溪区(贵安新区)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7月28日
花溪区(贵安新区)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号)、《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贵州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362号)文件要求,为按时高质量完成2022年花溪区(贵安新区)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任务(以下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结合花溪区(贵安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框架下,依据《国土空间调查监测、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以花溪区(贵安新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开展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掌握花溪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高质量融合发展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切实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二、任务内容
(一)图斑监测。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对接林地、草地、湿地相关成果,形成本年度的调查监测本底。开展图斑监测,包括图斑遥感判读、验证核实、数据更新,获取森林、草原、湿地种类、数量、分布现状及其变化数据。
(二)样地调查监测。根据分级设置的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样地,开展林草湿样地外业调查监测工作。通过样地判读、样地测设、因子调查、样地所在图斑核实等,获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储量、质量、结构及其变化数据。
(三)质量管控。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按照质量管理要求,落实区级质量主体责任,配合省、市开展质量检查,确保各工作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实现全程质量控制。
(四)数据库建设。在完善林地、草地、湿地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工具软件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建立花溪区林草湿“一张图”专项调查监测数据库,及时按照省、市要求上报数据库。
(五)统计分析。开展统计分析,产出森林、草原、湿地现状、动态和评价数据,统计计算辖区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总量数据,以及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质量、结构、生态状况等方面的指标数据。编制花溪区(贵安新区)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
(六)做好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协同衔接。在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相对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生变化的,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举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查,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及时将相关属性信息关联到对应图斑上,纳入当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三、组织分工
花溪区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花溪区(贵安新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明确调查监测任务和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和省级的任务部署,成立花溪区(贵安新区)2022年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专班,协同推进辖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解决调查监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调查监测质量管控和成果的审核上报,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衔接,配合开展样地调查监测,以及安全生产和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
在市级工作专班的督促指导下,花溪区(贵安新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专班负责辖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成果审核上报,重点负责林草湿监测图斑的实地核实举证、县级样地调查,举证图斑的地类审查,对于审查通过的图斑及时纳入日常国土变更,上报省级检查以及配合省级开展样地调查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6月13日~7月10日)
1.组建花溪区(贵安新区)工作专班,成立花溪区(贵安新区)调查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工作部署。编制工作方案。
2.收集最新高清遥感影像、国土“三调”数据及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相关资料。
3.组织人员参加技术培训,完成调查监测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准备等。
(二)调查监测阶段(2022年7月10日~9月20日)
1.完成花溪区(贵安新区)林草湿图斑监测(包括去年国土三调与林地一张图“不一致”图斑外业核实)、森林督查监测图斑外业核实、灌木林地演替为乔木林地图斑的实地核实,补充调查相关属性,并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进行实地举证。
2.完成林草湿样地的调查监测工作。
3.开展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衔接,对实地举证地类现状与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不一致图斑,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更新。
4.开展县级自检、配合市级指导性检查、省级外业抽查,并根据省级和国家级质量检查情况,积极进行整改。
(三)数据验收阶段(2022年9月21日~10月31日)
10月底以前,建立县级林草湿成果数据库,编制县级成果报告,按时上报,确保通过省级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协同配合,强力推进落实。各工作专班成员要密切协同配合,协同实施好年度调查监测任务。依法依规优选技术队伍,强力推进工作末端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任务,同时加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衔接。
(三)质量把关,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落实“真实性是调查工作生命线”的要求,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规定,狠抓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质量管理,确保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安全推进。
六、相关保障
(一)组织保障。组建花溪区(贵安新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专班,根据省级工作专班要求,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经费保障。花溪区(贵安新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并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三)技术保障。花溪区(贵安新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执行国家统一的《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方案》和《全国林草湿调查监测质量检查办法(试行)》。按程序委托第三方负责此项工作,质量达到国家、省的相关要求。
(四)进度保障。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任务,建立工作进度动态调度和情况通报制度,花溪区(贵安新区)工作专班于每月14日、29日前上报工作进度至市转班,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五)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信息安全保密等相关法规规定,遵守《森林、草原、湿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规定,按项目制定安全生产及预防事故预案,分级、分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圆满完成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
附件:花溪区(贵安新区)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专班
附件:
花溪区(贵安新区)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专班
组 长:周印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花溪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行巍区政府办分管负责人
黄碧祥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智媛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硕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东华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胡万福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花溪区(贵安新区)各乡(镇)街道办分管负责人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协调花溪区(贵安新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顺利推进,按时上报工作进度,保质保量做好县级调查监测工作,做好过程监督管控及质量把关,配合省、市做好质量复核和抽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