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府办发〔2022〕30号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目标效果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832201 成文日期: 2022-03-28
文 号: 花府办发〔2022〕30号 发布时间: 2022-03-28 15:45
发布机构: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湖潮乡、贵筑街道办,贵安新区、花溪区有关单位:   《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目标效果测试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3月28日   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

花府办发〔2022〕30号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目标效果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15:45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湖潮乡、贵筑街道办,贵安新区、花溪区有关单位:

《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目标效果测试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3月28日



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目标效果测试工作方案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贵阳市初中学生学业体育目标效果测试工作的方案>的通知》(筑教办发〔2022〕12号)要求,为确保我区2022年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圆满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各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本校体育考试方案和安全预案,并向区教育局报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2022年花溪区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圆满完成。

二、考试对象、内容及方法

花溪区、经开区、贵安新区所有2022届初中毕业生及有意愿报考我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花溪区、经开区、贵安新区2021级初中学生考试内容及办法参照《关于印发<2020年贵阳市2019级初中学生体育考试目标效果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教办发〔2020〕64号)文件执行;贵安新区2019级初中学生考试内容及办法参照《贵安新区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文件执行。

三、实施办法与考试时间

(一)综合素养考核

综合素养由学校按要求自行组织测评,测试成绩须分别在学校和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二)目标效果测试

目标效果测试方案由市教育局制定,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体育考试时间

1.综合素养考核测试时间,初三年级原则上安排在上学期,初一、初二年级安排在各学期期末。

2.目标效果测试时间为4月7日-6月15日,具体安排如下:

(1)初三毕业生目标效果测试时间安排:贵安新区4月7-9日,缓试时间4月15日;经开区4月13-14日(暂定)、4月18-19日(暂定);花溪区4月20-22日(暂定)、4月24-25日(暂定)。每位考生测试的项目,在半日内考完。经开区、花溪区缓试5月5日(暂定)。

(2)初二学生目标效果测试时间安排:经开区4月28-29日(暂定)、5月6-7日(暂定);花溪区5月9-13日(暂定)、5月16日(暂定)。每位考生测试的项目,在半日内考完。缓试5月23日(暂定)。

(3)初一学生目标效果测试时间安排:贵安新区5月19-20日(暂定)、5月23-24日(暂定);经开区5月25-27日(暂定)、5月30日(暂定);花溪区5月31日-6月2日(暂定)、6月9-10日(暂定)、13-14日(暂定)。每位考生测试的项目,在半日内考完。经开区、花溪区缓试6月21日(暂定)。

(四)考试地点

1.初三测试地点:

(1)贵安新区:贵安新区北京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学校;

(2)花溪区、经开区:花溪小学美的校区;

2.初二测试地点:

花溪区、经开区:花溪小学美的校区;

3.初一测试地点:

花溪区、经开区、贵安新区:花溪小学美的校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区教育局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考务工作及安全工作预案并认真执行,统一安排部署体育考试工作、统一巡视监督,做好体育考试所需物资准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强化安全保障。

1.区教育局要与县级以上医院做好沟通对接,有序组织各学校在体育考试前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要特别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和家长,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谎报、虚报疾病。

2.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加强科学指导,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抑制疫情传播风险。

3.加强教师、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确保出行安全和食品安全;有需要交通工具统一送考的学校,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完善集体乘车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交通工具统一送考。

(三)强化宣传引导。

体育考试包括过程管理评价和目标效果测试,其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与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区教育局要多渠道组织开展宣传,广泛宣传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考试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消除家长疑虑,积极动员学生参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和剥夺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确保所有初中学生都参加体育考试。

(四)强化培训指导。

区教育局要按时完成考务人员的抽调和培训工作;提前完成考场布置和适应性考试;切实保证体育考试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五)强化追责问责。

要严格考试纪律规矩,对考试期间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因安全意识淡薄和管理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等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83874155(区招生办)

          83155159(区教育局体卫艺科)

监督电话:83851741(区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1.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3.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工作预案


附件1

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2022年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工作实际,成立2022花溪区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彭科芬(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邹亚东(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常务副组长:杨  琴(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龙 江(贵安新区办公室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班负责人)

成    员:戴佳村(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  忠(区公安分局政工处主任)

            王  斌(区卫健局副局长)

            张邵永(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  骥(区交管分局副局长)

            曾 珂(区应急局副局长)

            聂 雁(区综合执法局党委委员)

            唐  磊(湖潮乡党委委员)

            杨  刚(贵筑办事处武装部长)

            雷宇涛(供电局花溪分局局长)

            欧阳旭燚(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 毅(区电信公司总经理助理)

工作职责:全面领导体育考试工作,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对重大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争取上级部门对体育考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统筹全区体育考试考务工作。

考务办公室主任:田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莫祥 顾天篪 吴静 杨波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彭科芬(区教育局局长)

        邹亚东(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龙 江(贵安新区办公室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班负责人)

成 员: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  刚(贵筑办事处武装部长)

联络员:张亚军(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职责:1.按照贵阳市教育局2022年体育中考安排,负责统筹协调2022年体育中考;2.负责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对体育中考的工作保障。

(二)人员核查组

组 长:赵  忠(区公安分局政工处主任)

副组长: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区教育局(唐晓虎)、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各初中学校主要负责人

职责:1.做好对所有参考学生、带队教师、考务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近14天内身体状况、旅居史、接触外来人员情况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2.各学校对师生家庭情况进行核实。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戴佳村(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副组长:杨  琴(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成 员:区教育局(王小川)、区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1.负责就考试现场宣传氛围的布置;2.负责制定体育考试宣传要点,起草新闻通稿并协调省市媒体做正面报道;3.负责信息报送及工作简报撰写。

(四)医疗保障、疫情防控组

组 长:王  斌(区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宋显霞(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区教育局(唐春璐旸)

职责:1.负责完成考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2.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接收、诊断有发热症状或意外受伤的考务人员、带队教师及考生;3.指导考场设立医务点、入口处临时观察室、场内隔离观察室、鞋底消毒区,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五)交通保障组

组 长:赵  骥(区交管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区教育局(黄元云)、区交管分局工作人员

职责:1.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妥善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事故);2.负责考点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及疏导。

(六)校园周边安全组

组 长:聂 雁(区综合执法局党委委员)

张邵永(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唐磊(湖潮乡党委委员)

杨刚(贵筑办事处武装部长)

副组长: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区教育局(熊 挺)、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贵筑街道办工作人员

职责:1.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妥善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事故);2.负责考点周边食品安全、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七)供电保障组

组 长:雷宇涛(供电局花溪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供电局花溪分局工作人员、区教育局(熊 挺)

职 责:1.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妥善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事故);2.保障考点考试期间供电正常。

(八)网络保障组

组 长:张 毅(区电信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组长: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区教育局(陈小刚)、区电信局工作人员

职责:1.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妥善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事故);2.保障考点考试期间网络正常。

(九)施工保障组

组 长:欧阳旭燚(区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区教育局(吴 海)、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职 责:1.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妥善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事故);2.保障考点考试期间周边施工安全。

(十)应急保障组

组 长:曾 珂(区应急局副局长)

副组长: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区教育局(熊 挺)、区应急局工作人员

职 责:1.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妥善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事故);2.及时处置考点及周边突发事件。

(十一)督查组

组 长:彭科芬(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 琴(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冯 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马 尧(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成 员:区教育局督导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对考场的考风考纪及考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巡查暗访,及时制止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报领导小组。



附件2

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做好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体育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事关我区师生安全健康,事关每个学生学习成长,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意义十分重大。为有效保障本次体育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花溪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制定体育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我区体育中考安全平稳有序,不发生一起疫情。

二、工作重点

(一)考试前

1.人员排查。教育局组织考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于开考前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考试前14天内未离开贵阳市,体温监测正常,扫描“贵州健康码”颜色为绿色卡片的人员方能参加考务工作。

2.考场准备。以学校为单位、以班级为单元,制定错时考试安排表,指定候考区域、进出线路等,并使用标牌、地贴、划线等清晰标识,引导参考学生错时到达,避免不同班级交叉聚集。

3.防疫物资。提前准备口罩(考务人员每人每天一只、带队教师和考生每人一只),测温设备(测温门1个,测温枪5支,水银体温计2支)、适量的消毒液和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

4.防疫设施。考场设立医务点、入口处临时观察室、场内隔离观察室、鞋底消毒区,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5.防疫消杀。考场开考前要开展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并按照疫情防控技术规范对各类场所进行消杀、通风换气、常规清扫。

6.部门联动。按照就近原则,指定花溪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接收、诊断有发热等症状或意外受伤的考务人员、带队教师及考生。

(二)考试时

1.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实行 “三个一律”,未经批准任何人一律不准进入考场,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及当日带队教师、考生进入考场一律核验身份和测量体温,对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2.人员管理。开考期间,考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实行晨午晚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立即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3.出行防护。师生出行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私家车或定制公交接送。注意自我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触摸公共物品。

4.错时错峰。考生和带队教师按照考试安排表,分班错时错峰到达考场,相隔一米排队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能进入考场。若体温≥37.3℃应立即送入临时观察室,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5.按序考试。每日考生以班级为单元,由引导员带领小组错时进入考场,按指定路线到达各个考试项目场地开考;考生在进行各项目考试时可不佩戴口罩,候考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生排队候考防止扎堆,各考生之间相隔1米以上距离。

6.清扫消毒。每所学校考完后即清洁消毒;考生号码布使用一次性用品,不重复使用;考试用具须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7.应急处置。发现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带队教师及考生有发热等异常情况时,应第一时间报告考点负责人,立即将有关人员送至隔离观察室,由医务人员核实体温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后

1.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有序离开考场,不得扎堆,尽快返家。

2.考试后要对器材进行清点,对考场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对考生使用的IC卡进行消毒。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学校校长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全面协调,统筹部署,精心组织,抓好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本区学生体育考试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完善防控方案。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坚持把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切实把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常态化管理。

(三)加强联防联控。教育局协调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联防联控,确保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工作的平安顺利完成。

(四)严格报送制度。严格按照体育考试期间疫情严控要求,密切关注考务人员和参考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准确掌握相关信息,严格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切实做到突发情况及时报送。

(五)广泛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考前培训、温馨提示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和家长积极开展体育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加强考生的自我保护。



附件3

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工作预案

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各学校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组织实施体育考试的办法和措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疫情防控及安全防范,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体育考试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制度健康持久地贯彻实施保障。为保证2022年我区初中学生学业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2022年花溪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彭科芬(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邹亚东(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龙 江(贵安新区办公室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班负责人)

常务副组长:杨  琴(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戴佳村(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 忠(区公安分局政工处主任)

            王 斌(区卫健局副局长)

            张邵永(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 骥(区交管分局副局长)

            曾 珂(区应急局副局长)

            聂 雁(区综合执法局党委委员)

            唐  磊(湖潮乡党委委员)

            杨 刚(贵筑办事处武装部长)

            雷宇涛(供电局花溪分局局长)

            欧阳旭燚(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 毅(区电信公司总经理助理)

            杨 硕(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及各相关学校校长。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初中体育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公安、交警、城管、卫生等部门治理好体育中考工作周边违法占道经营摊点及安全保卫工作,疏导交通,保证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有序,确保体育中考工作安全、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二、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人员处置

(一)启动应急处置。1.第一类情况:一旦发现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但无发热的学生、考务人员,或学生、考务人员自感不适,应立即将患者带到考场医务点,由医疗组初步诊断,如有必要安排专人用专车送至指定医院就诊;2.第二类情况:在体温监测中,如果发现体温≧37.3°C,但无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者的学生、考务人员,或学生、考务人员自感发热,应立即将患者带入考场内隔离室。休息15至30分钟后,再次测量体温,如体温仍≧37.3°C,安排专人派专车送至指定发热门诊就诊;3.第三类情况:如体温≧37.3°C,并伴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学生、考务人员,无需再次测量体温,应立即送考场隔离室隔离,安排专人派专车送至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二)报告。出现第一类情况需要送医的,应立即将相关信息(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考点负责人,同时联系家长及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发生第2、3类情况,应立即将相关信息(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区体育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区疾控部门,同时联系家长和定点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三)转送。考点安排专门车辆,做好可疑症状者和护送人员个人防护,立即转送指定发热门诊开展诊疗和筛查。

(四)检测。对发热人员,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要组织专家会诊,在第一时间作出是否排除新冠肺炎的判断,并将排除新冠肺炎的结果及时告知学校。

(五)处置。1.对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患者,解除隔离由接诊医疗机构根据具体患病情况进行诊断治疗,考点根据医院诊断为考生办理缓试手续;2.核酸检测为阳性的人员,按新冠肺炎病例进行处置,并及时反馈给学校、社区和疾控部门,考点为其办理免试手续。

(六)关注。可疑症状人员送诊期间,要对考生、考务人员进行密切关注,继续开展正常的体育考试,老师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向。

(七)消杀。可疑症状者转离后,考点应对隔离场所和转运车辆做好消毒。

三、发生其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

主要包括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人员发生非传染病病情、不明原因疾病以及意外伤害等事件。

要求食堂以及配送餐过程规范操作,严格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建立采购台账,提供安全营养卫生的食品。一旦发现群体性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采取下列针对性措施:

(一)迅速封存造成失误中毒或可能导致失误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操作现场。将情况迅速如实上报体育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领导小组及时做好记录并迅速准确地向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食物中毒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初步判断、现已采取措施、发展状况、处置过程和结果等),随时向卫生部门和主管教育部门续报事件的最新进展并听候进一步指示。

(二)同时立即通知医疗急救中心(拨打120急救电话),采取“就近送医”原则,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三)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四)针对事发食堂、餐饮点,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专人负责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调查。

四、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件处置

在此期间,考点发生火灾、中毒、爆炸、房屋倒塌等事件时,应急处置如下:

(一)立即向领导小组及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迅速准确地向消防、公安或卫生等有关责任部门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以上责任部门前往事发地,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并做处置。

(二)组织工作人员抢救考务设备和资料,并转移至安全地方,专人监控。

(三)保护好现场,划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出。

(四)迅速有序地组织疏散学生及有关人员,协助卫生部门救治受伤人员,必要时采取“就近送医”原则,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

(五)必要时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六)配合公安部门侦破案件。

五、发生安全事件的处置

(一)在体育考试期间,教育局和学校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指挥做好处置工作,要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防止事态失控升级;要做好预案,凡出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件、罢考事件及大规模骚乱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同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二)各学校要依据本预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可操作性的安全预案,将预案以及班主任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报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