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334602 | 成文日期: | 2021-04-10 |
文 号: | 花府办发〔2021〕46号 | 发布时间: | 2021-04-10 11:55 |
发布机构: | 花溪区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是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属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花溪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我区农村房...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属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花溪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王小兵(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张建军(区政协副主席、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焦明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明放(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碧祥(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晓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邓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甘 健(区教育局局长)
杨 鸿(区公安分局局长)
蔡 舟(区民政局局长)
王 敏(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周 刚(区司法局局长)
张万菊(区财政局局长)
黄兴翠(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班士秀(区民宗局局长)
杨 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 博(青岩镇镇长)
王文敬(石板镇党委书记、镇长)
李 斌(麦坪镇镇长)
杨 云(孟关乡乡长)
班 艳(马铃乡乡长)
何才伟(黔陶乡乡长)
杨益翔(高坡乡乡长)
任海峰(久安乡乡长)
周恒莉(燕楼镇镇长)
黄 宇(贵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天(阳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钟 浩(清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顺忠(溪北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张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焦明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工作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时,由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各成员单位除成员外,须明确一名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
二、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培训、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根据职能职责,将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
(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农村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用房安全管理,指导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办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和高风险区地质灾害评价,指导农村宅基地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园区内生产用房、易地扶贫搬迁点、生态移民搬迁点、水库移民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
(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并指导相关经营场所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指导开展农村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七)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配合做好农户身份信息核验工作。
(八)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指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九)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指导农村图书馆、文化馆、A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等文化旅游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区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十一)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保障本级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经费,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资金保障方案。
(十二)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指导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三)区民宗局负责农村民间信仰场所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农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用房,以及生产加工用房等安全管理,并指导相关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五)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开展农村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农村自建房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生产经营场所未与住宅部分做防火分隔,存在“三合一”“通天楼”等突出消防问题。
(十六)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花溪区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相关要求,具体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管、资源调配等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制度和办公室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或其他需要研究协调的具体事项,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定,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指导行业所属下级单位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