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府办发〔2021〕45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火灾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334576 成文日期: 2021-04-10
文 号: 花府办发〔2021〕45号 发布时间: 2021-04-10 11:44
发布机构: 花溪区人民政府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花府办发〔2021〕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应急厅关于做好传统村落火灾防范及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我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防火安全制...

花府办发〔2021〕45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火灾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0 11:44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   字体:[ ]

花府办发〔2021〕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应急厅关于做好传统村落火灾防范及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我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防火安全制度,积极查漏补缺, 排查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做好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火灾防控,特制定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将稳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火灾形势作为各项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贵州省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技术导则(试行)》,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4月30日前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将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传统村落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保障

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小兵担任,成员由相应区直部门、乡(镇)主要领导组成。

组长:王小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建军(区政协副主席、区住建局局长)

成员:杨江(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王敏(区文旅局局长)

王明放(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博(青岩镇镇长)

王文敬(石板镇党委书记、镇长)

杨益翔(高坡乡乡长)

班艳(马铃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局,由焦明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及时报台账信息及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住建局:组织乡(镇)开展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消防安全排查,汇总存在问题,督促开展整改。

区应急局: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指导乡(镇)火灾防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区消防支队:指导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组建专职消防队伍,做好消防队伍培训。

区文旅局:负责旅游安全综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好文物景点消防排查及整治。

各乡(镇):作为火灾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主体。乡(镇、街道)要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消防队伍,每个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组建一支人员相对固定的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应制定明确的传统村落防火公约,并写入村规民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制度,建立毗邻村落灭火联动机制,在每个镇、村设立至少1名消防安全员,专职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明确相关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联动灭火行动规程;争取资金安装智慧用电监控系统;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消防宣传栏,定期向村民普及火灾预防、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常识;开展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检查,适时跟踪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落实整改。

四、工作内容

(一)重点排查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消防公共基础设施的消防高位水池水位是否正常和普通消防水池(塘)蓄水情况,消防管网、消火栓是否存在漏水情况,消防器材箱、消防水带、水枪、 消防机动泵及破拆工具等器材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是否按要求存放。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重实效”,发现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立即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坚决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制定完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同时,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向村民大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常识、扑救初期火灾技能、自救互救知识等,切实提高全社会对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形成全民保护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良好氛围。

(三)各乡(镇)在2021年4月20日前将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区住建局。

联系人:陈培红

电话:83626616   QQ邮箱:857948096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