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183618 | 成文日期: | 2021-04-23 |
文 号: | 花府办发〔2021〕37号 | 发布时间: | 2021-04-23 16:41 |
发布机构: | 花溪区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是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辖区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规范消防执法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贵州省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辖区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规范消防执法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贵州省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有关规定,以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基准,结合花溪区实际,重新调整确定了105家单位为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中保留102家,删除5家,新增3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对花溪区202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情况和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共105家):
一、保留重点单位名单(102)
1、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
2、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
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阳市花溪区委员会
5、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6、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
7、贵阳市花溪区档案局
8、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
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销售分公司青岩加油站
1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贵阳输油气分公司
11、贵阳华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2、贵州四维燃气燃具有限公司
1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花溪南大街加油站
1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花溪石油分公司花溪加油站
1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高校加油站
1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销售分公司石板加油站
17、贵州省供销社烟花爆竹连锁有限公司
1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销售分公司孟关加油站
19、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桐木岭加油站
2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销售分公司九八加油站
21、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花溪加气站
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红岩加油站
2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花溪高坡加油站
24、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5、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八五五生产分公司
26、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八四四生产分公司
27、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花溪分公司
28、贵阳花溪魔方音乐吧
29、贵州亨特畅响文化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30、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
31、贵州省总工会花溪职工疗养院(贵州省职工医院)
32、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
33、贵阳市清华中学
34、贵阳市民族中学
35、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36、贵阳市花溪区溪南高中
37、贵州民族大学
38、际华三五三七有限责任公司
39、贵州青岩古镇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40、贵州天河潭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41、贵阳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
42、四川卢米埃影院有限公司贵阳第二分公司
43、贵州禧乐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4、贵阳市花溪区蜗牛私墅酒店花溪公园店
4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花溪分公司
46、全国青少年贵州活动营地
47、贵阳星力百货明珠超市有限公司
48、贵阳景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汽车超市)
49、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花溪分公司
50、贵州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丰和家居购物中心
51、贵阳市花溪车站
52、中央储备粮贵阳直属库有限公司
53、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
5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花溪支行
55、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花溪区分公司
56、贵阳市邮政局花溪分局.
57、贵州益康制药有限公司
58、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59、贵州英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60、贵州中投万宜置业有限公司(万宜丽景酒店)
61、贵州英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62、贵州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3、贵阳市花溪区松溪老年公寓
64、贵阳市花溪区镇山老年公寓
65、保利贵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花溪区)
66、贵阳佳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7、贵州青岩文凡酒店有限公司
68、贵州汉唐盛世娱乐城有限公司
69、贵阳花溪迎宾馆
70、贵州大学
71、贵州益福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2、贵州升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73、贵州龙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花溪分公司(澳马.荟溪城)
74、城发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田园南路加油站
75、贵阳星力惠民超市有限公司万宜广场分店
76、贵阳花溪李海燕音乐汇
77、贵阳万宏房地产有限公司(花溪万科大都会)
7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贵阳油库)
79、贵阳花溪阳光远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花溪沃尔玛)
80、贵州中祥泰富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亨特公园里)
81、贵州交建国储贸易有限公司花安高速燕楼服务区加油站一站
82、贵州交建国储贸易有限公司花安高速燕楼服务区加油站二站
8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销售分公司丰石加油站
8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花溪汽贸城加油站
8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销售分公司桐荫路加油三站
86、贵阳方正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87、中国航油集团贵州石油有限公司(谷立油库)
8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
89、贵州荷塘月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0、贵阳花溪亿盛全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91、贵阳溪山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2、贵州星空影业有限公司亨特公园里店
93、贵阳城发中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天河潭壹号加油站
94、贵阳城发中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天河潭贰号加油站
95、贵阳城发中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孟溪路贰号加油站
96、贵阳城发中石化能源有限公司花溪互通路加油站
97、贵阳城发中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青岩北部环线加油站
98、贵阳城发中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燕楼加油站
99、贵阳中石化元通能源有限公司
100、贵州省遵义三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凤鸣加油站
101、贵阳花溪麦坪街口加油站
102、贵阳传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涟江加油站
二、删除重点单位(5家)
1、贵阳花溪麦乐迪量贩式娱乐部
2、贵州红阳宾馆有限公司
3、贵阳水沐年华浴业有限公司
4、贵阳地利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
5、贵州穗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三、新增重点单位(3家)
1、贵阳花溪丰源加油站
2、贵阳花溪高源加油站
3、贵州青岩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岩酒店分公司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重点单位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明确消防工作归口款里部门,积极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记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每月向消防救援部门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三)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消防救援部门报告备案,确保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受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全面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实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功能检测,对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管理,并建立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台账;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100%与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维护保养合同。重点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并每月向消防救援部门报告备案。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依照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认真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消防救援部门报告备案。
(五)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消防救援部门报告备案。
(六)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要负责对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并确保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管理,对单位内部的自动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每2小时对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登记,且登录在社会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十)落实“六加一”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各单位要本着“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要求,依托志愿消防队伍,按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十一)加强“智慧消防”推广应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远程监控系统。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