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府办发〔2021〕24号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花溪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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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617099 成文日期: 2021-03-02
文 号: 花府办发〔2021〕24号 发布时间: 2021-03-02 10:10
发布机构: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花府办发〔2021〕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2021年度花溪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日 ...

花府办发〔2021〕24号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花溪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 10:10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网   字体:[ ]

花府办发〔2021〕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2021年度花溪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日    


2021年度花溪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为做好2021年度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防御减轻气象灾害和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有关规定,根据省、市人影办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重大社会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安全管理,做好“中国天眼”(FAST)联合防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计划

(一)重点工作

1.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请示,报花溪区人民政府审批;二是做好作业人员培训,组织人影骨干参加贵阳市人影培训,随后组织全区作业人员培训,区人影办进行督察和指导,由市人影办对炮站进行安全检查和人员考核;三是做好作业人员政审、保险购买工作,做好作业公示,做好工作正常开展物资储备,做好弹药配备,确保人影工作正常开展;四做好出炮前后的安全大检查,将人影弹药情况向辖区派出所备案。

2.及时开展防雹增雨作业。一是密切加强冰雹天气监测,开展防雹增雨作业。二是根据省、贵阳市统一部署,做好 FAST 防雹保障联防作业。三是做好可能出现的干旱期间的增雨作业工作。四是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开展好重要社会活动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

3.继续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配合贵阳市人影办做好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推进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信息化系统和终端的应用。

4.抓好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将炮站全部纳入当地派出所监管;联合应急局开展炮站安全检查;区气象局开展人影炮站巡查;配合省、市人影办开展人影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执行。

(二)炮站和人员配备

我区设有李村、青岩、麦坪三个人工防雹增雨作业站,每个炮站配备三七高炮1门,共计3门,青岩炮站配备燃气炮1门,另花溪区气象局配备车载火箭作业车1台。投入人影管理人员2人,高炮作业人员15人,火箭作业人员2人。

(三)外场作业时间

根据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我区实际,2021年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外场作业时间拟定为3 月—7月,如外场作业时间根据需要需调整,由区气象局向区人民政府申请。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规章、办法和措施,规范操作规程,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必须实行年度考核注册制,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使用的高炮、火箭必须年检合格。

3.加强弹药管理,坚持双人双锁,坚持出、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过期炮弹和火箭弹。

4.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和器材的维护工作,认真做好防潮、防锈、防损坏、防丢失工作,保障安全作业。

5.严格落实人影作业“十不准”要求,作业后做好弹药出入库和消耗登记工作。

6.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申请制度及作业程序,做好作业点的空域申请和指挥。

7.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上报规定,及时收集和整理与作业有关的实时气象资料,并及时上报作业信息。

8.加强安全检查和督办,作业期间经常做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10.做好与炮站每日电台联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作业站点要严格执行作业值守班制度,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作业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及时审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批复出炮、撤炮请示,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经费保障。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规定,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落实人影工作经费。

(三)加强作业安全监管。气象、应急、公安等部门要依据职责,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好作业安全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