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359717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文 号: | 花府办发〔2021〕18号 | 发布时间: | 2021-01-20 11:38 |
发布机构: |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内容概述: | 花府办发〔2021〕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为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见效,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或有影响的火灾... |
花府办发〔2021〕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为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见效,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全区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履职尽责
当前已进入冬季,致灾因素急剧增多,火灾形势日趋严峻。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量大,极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此,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工作格局,把消防检查工作放在当前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薄弱环节,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从严查处。
二、突出排查重点,强化宣传并治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冬防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迅速对人员密集场所、商市场、宾馆酒店、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及农村村寨进行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整治一批问题隐患。
(一)强化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和研判。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对本辖区、本部门对当前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完善工作措施,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本领域的风险点、薄弱点,督促本行业系统、本辖区社会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行业系统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两节、两会前后,要对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施工现场、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不放心区域及场所至少开展1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次消防安全警示约谈培训。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督促单位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限时整改。督促行业领域单位全面实行隐患自查自改,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三)紧盯农村村寨火灾防控。各乡(镇、街道)要深刻吸取“12.6”西江千户苗寨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农村村寨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村(居)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发动村(居)和电力部门对农户尤其是需要重点监护的人员用火用电安全开展1次入户检查,教育引导群众安全用火用电,对村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测和维修。2021年1月底前,石板镇、高坡乡、青岩镇要组织镇山村、批林村、龙井村三个重点村寨开展1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扎实开展村(居)民自建房、小场所排查整治。一是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各自辖区内村(居)民自建房的建设管理,遏制隐患增量。并按照《贵阳市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指导意见》,对存在“三合一”、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问题的自建房推进实施消防安全改造。春节前,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完成1个的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示范点的改造。二是利用“黔小消”开展复查整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持续发动网格员利用“黔小消”APP重点对前期清理不彻底、新开业、流动住宿、复查超期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复查整改工作。从1月16日开始,每个乡(镇、街道)每日发动网格员检查录入单位不少2家。三是各乡(镇、街道)要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加大对高层住宅、居民楼院、村(居)民自建房、沿街门店、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和家庭式作坊日常排查检查,夜间巡查力度,重点整治违规使用伞形取暖器(液化石油气)、石英炉、煤炉等明火取暖、违规使用生物醇油进行明火作业以及电动车楼内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区市监局要强化对生物醇油的质量监管,加大监测抽查力度,严肃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要加强近期农村烟熏腊肉习俗宣传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加强烟花爆竹存储、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并规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远离居民住宅区和易燃可燃场所设置烟花爆竹燃放点。四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各乡(镇、街道)要以“老、弱、病、残、酒、疯”特别是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为主要监管对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重点人员管理台账,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督促其监护人加强监管,清理住处火灾隐患,落实安全用火用电措施。五是区公安分局要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严格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消防消防监督检查及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加强群众取暖防火常识宣传,加大对辖区列管单位、农村村寨、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业主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防止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五)全面提升电气火灾防控等级。一是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电动汽车综合治理。严格贯彻落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控的指导意见》,指导社会单位、村(居)民建立完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设置圣诞树灯、氢气球等易燃易爆装饰物,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对于违章用火用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从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各乡(镇、街道)、区住建局、花溪供电局及小河供电局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区住建局、花溪供电局及小河供电局要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二是持续开展电气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花溪供电局及小河供电局要全面开展用电安全入户检查和宣传,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清理更换老化电气线路,督促整改用电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控制电气火灾风险。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化对电线、插座、插排、电热取暖器具的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电气产品抽检力度,严肃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向群众普及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常识。
(六)强化物防技防措施。2021年1月起,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中,要将新、改、扩建的高层建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情况作为合格要素进行评定。在春节前,区商务局要组织监管的企业必须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区教育局要组织要学校按照100%的比例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区文旅局要组织所有的宾馆、酒店和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区民政局要组织监管的所有养老院、孤儿院均要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区民宗局要组织监管的宗教场所全面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区卫健局要组织管的企业必须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各乡(镇)、街道办、各派出所要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小型经营性场所(小旅馆、民宿、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等)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消防设施,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
(七)深化精准普法宣传教育。区融媒体中心要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开设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冬防宣传专栏,大力刊播、推送冬春火灾防控动态,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加大火灾隐患曝光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农村、社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城中村、出租房等场所,针对当前火灾特点,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网格力量深入街道、村寨和社会单位开展进楼入户、走村入户宣传,着力普及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要针对“老弱病残酒疯”等重点人群,开展冬季用电用火常识宣传教育。各部门要督促各社会单位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巡查检查和宣传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研判形势。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真正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深刻汲取区年以来全省“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要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工作为载体,一体化推进乡(镇)、街道办综合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指数。
(二)建强组织、拓展队伍。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办重要议事议程,严格落实责任包保制度,进一步扩大“微型消防站”布点范围,壮大网格员、消防志愿者队伍,创设消防安全工作“街巷长”、“楼栋管家”制,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地。
(三)创新手段、科学治理。要以问题为导向,借助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技术,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溪北街道办、阳光街道办、贵筑街道办、清溪街道办要持续开展背街小巷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春节前,溪北街道办、阳光街道办、贵筑街道办、清溪街道办要各自打造1条消防安全示范街。
(四)筑牢防线、守住底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会单位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五)为切实掌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请每周四下班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28号前报工作小结。(联系人:区消安委办楼志纯,联系电话13765833079)
(六)区安委办和区消委办要对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调度;区安委办和区消安委办要联合对各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综合督查和交叉检查,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