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4836355 | 成文日期: | 2020-10-30 |
文 号: | 花府办发〔2020〕148号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15:17 |
发布机构: | 花溪区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是 |
内容概述: | 花府办发〔2020〕148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花溪区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 |
花府办发〔2020〕148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花溪区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30日
花溪区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林下经济是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现有的林木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在林冠下开展林、农、牧等多种项目的主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林、农、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友好型农业模式。为推动花溪区林下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依托花溪区丰富的森林资源,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绿色发展,特编制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按照“绿色、有机、高端、高效”的林下经济发展定位,以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为基础,充分发挥花溪区气候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大力推动林下经济向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精准化、共享化高质量发展,实现绿色增长。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确保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突出特色,根据自然环境条件和市场经济条件,合理选择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重点培育区域化的特色优势产业;坚持盘活存量,确保现有资源发展壮大;坚持依靠科技,确保产业持续高效发展。
(三)发展方向。重点发展林下种中药材、林下种食用菌、林下种茶、林下种菜、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等六大林下经济产业。着力发展形成林下食用菌为主的林下种植产业集群以及林下养鸡为主的林下养殖产业集群,重点开发出以全区各类森林景观为载体的森林乡村、森林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基地等。
二、发展现状
(一)花溪区资源现状
1.森林资源现状
花溪区全区现有林地面积59.16万亩,占全区国土总面积122.31万亩的48.37%,全区森林覆盖率49.06%。
2.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花溪区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11000余亩,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机茶生产企业1家;林下中药材种植贵阳市林业龙头企业1家;森林景观利用风景名胜园区3个,国家级森林乡村4个,省级森林乡镇1个,省级森林乡村3个,省级森林人家20个,森林景观利用农家乐约63个。
(二)存在问题
1.林下经济发展资金缺乏。表现为“小、散、弱”局面,参与林下经济开发的规模较小,农户总数不多,管理水平偏低,产值总量偏小,没有形成规模效应,无法做大做强。
2.缺乏龙头企业带动。花溪区仅仅依靠农民放鸭式的发展林下经济显得势单力薄,急需网罗产供销一条龙一体化的多家龙头企业加入,辐射带动林下经济产业发展。
3.劳动力素质偏低。林产品开发利用科技水平较低,种养殖多沿用传统的方式,对科学种养殖技术掌握不够,致使种养殖成本高、效益低。
4.品牌建设缺乏。林下经济建设市场化水平低,品牌建设弱;缺乏市场意识和品牌意识,市场信息不灵通,在种养品种选择上存在盲目性,缺乏主导产品。
5.三产融合不够。一、二、三产业基地和企业多为以单一产业为主,多以销售初级产品为主,深加工率低,产品附加值不高,产业链短,缺少三产齐全的基地和企业。
6.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地势不平坦,立地条件差别大,发展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产业一般需透光性好、空气流通的地方,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局限性大。
7.林改后,林地资源分散到户,户均面积很少,分布零碎,造成林农自行发展林下经济,难以形成规模,同时林农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且对流转费期待过高,一般的流转企业难以接受,导致招商引资困难。
三、发展模式
结合花溪区森林资源特点,全区林下经济发展重点是林下种中药材、林下种食用菌、林下种茶、林下种菜、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等六大林下经济产业。
(一)林下中药材。按照“适林适药”基本要求,结合市场需求,发展价格好且最适宜当地生长的中药材品种。在孟关乡、孟关林场、黔陶乡、马铃乡、石板镇等区域,充分利用退耕还林地、疏林地等幼林下因地制宜发展套种中药材,重点支持在土壤和水源无重金属污染,腐殖质丰富、肥沃疏松、排水良好的林下、林间空地上种植青钱柳、黄芩、黄精、仙茅、天冬、麦冬、七叶一枝花、五味子等中药材。林业与药业的结合,涉及具体的产品功能与效用的差异性,林下套种中草药的栽培过程中,都必须不断对种植的药材和林地考察与分析,对各类动态因素的转变做出良好的把控。(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孟关乡、孟关林场、黔陶乡、马铃乡、石板镇)
(二)林下食用菌。在久安乡、黔陶乡等区域充分结合花溪区森林、林地资源,按照“适林适菌”基本要求,选择市场需求量大、价格好且最适宜当地生长、发展的食用菌品种。充分利用林荫下空气湿度大、氧气充足、光照强度低、昼夜温差小的特点,重点发展林下种植袋栽菇,比如羊肚菌、猴头菇、灰树花、巴西平菇、鲍鱼菇等当地特色食用菌。开发种植更多市场需求大、价高质优林下食用菌新品种,并开展仿野生栽培试验,积极创建乡土特色生态食用菌品牌。(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久安乡、黔陶乡)
(三)林下种茶。在久安乡、黔陶乡区域,充分利用花溪区独特的地理和环境优势,遵循“先保护,后开发”的原则,发展林下种植茶叶的可持续经营新模式。依托贵安公司、赵司贡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打造“品古茶、观樱花、游茶园、摘鲜果、赏文化、体民情、住民宿、寻乡愁”的发展路径,打造古茶园、艺术中心、茶展厅等,形成新的乡村旅游线路,并积极发展农家乐,开发茶餐等新产品,推进茶文旅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久安乡、黔陶乡)
(四)林下种菜。结合花溪区实际,根据林间光照强弱及各种蔬菜的不同需光特性,针对市场的窗口期科学地选择适时适地的蔬菜、小杂粮、野菜等季节性品种。重点在耕地上的特色经果林地间发展种植折耳根、辣椒、小豌豆等特色蔬菜。坚持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林下养殖。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阴优势,按照生态养殖新模式,在燕楼镇、高坡乡、孟关林场等区域大力发展林下生态养殖。立足资源禀赋,在林下间隙发展林下养殖,明确林下养殖品种,科学选择林地、制定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根据放养场地的实际情况及经济动物生活特性,选择在透光条件较好的林下放养或圈养适应性较好,经济价值较高的特色林下柴鸡、肉鸡、绿壳蛋鸡等。实现林下经济动物与森林互促互利的良性循环,加快山区养殖结构调整,提高森林和林下经济动物附加值,切实增加林农收入。(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六)森林景观利用。充分发挥花溪区林区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生态良好优势,依托花溪区全域旅游先行示范区、青岩镇AAAAA级景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和茶叶、精品水果等林(农)业产业基地等优质森林旅游载体,在黔陶乡、青岩镇、石板镇、孟关林场等区域着力开发森林观光、森林康养、森林旅游、森林休闲、森林探险、森林科普等新兴产业。充分挖掘和利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产业基地等资源优势,发展森林游憩加采摘的林旅模式,积极发展森林民宿、森林人家、森林康养等林旅结合生态产业。(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重点工作
(一)立足特色,科学编制规划。结合花溪区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遵循“有规模、有特色、有重点、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理念,科学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方向、重点和规模。根据当地实际,选择适宜本地区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二)招商引资,强化主体培育。整合农村产业资源,集中农村产业发展要素,按照“扶大、扶强、扶优”原则,加大引进龙头企业力度,积极开展林下经济重点项目专题招商,加快培育主体多元化、运行市场化、服务专业化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家庭林场和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突出重点,明确招商引资目标要求,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涉及林下经济发展的乡镇要明确招商引资企业个数及资金数量。要充分发挥种养殖大户、林下经济合作组织以及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采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运作模式,鼓励各方以土地、森林、林木、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形式参股,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引领带动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三)加强产销,打造生态品牌。结合地方特色,找准市场需求点,充分发挥林下产品绿色、有机、生态、安全等多种优势,全力打造一批富有特色、优质安全的林下经济产品品牌,支持建设地理标志产品,让产品具有生命力、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提质升级,走“以品牌为引领,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的新路子,提高林下经济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建设基地,标准示范引领。集中优势力量,选择区位优越、交通等基础设施好、集中连片的地块,因地制宜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一批林下经济产业典型示范基地,以点带面,让周边农民看得见、能效仿,调动广大农民发展积极性,辐射带动周边农民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五)科技支撑,强化技术服务。要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搭建各类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推进科技协作,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咨询和指导,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林下产业发展机制。积极引进和推广适宜林下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支持建立林下产品技术服务体系,紧紧围绕林下经济发展,将林下经济技术培训纳入农民培训计划,引进专业技术团队,加强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户和农民技术骨干的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在产业发展中教会农民种养殖技术,培养一批乡土专家,提升林下经济发展水平。积极组织各乡镇主动走出去与龙头企业对接引进经营主体,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与发展经验。
(六)科学利用,坚持生态优先。要把林下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工程紧密结合,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推动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统筹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良性互动。不得在Ⅰ级保护林地、水源保护地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以及其它重要生态区域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区域发展林下经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区直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花溪区林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花溪区自然资源局,对林下经济发展进行统一安排和调度,切实加强林下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区自然资源局做好项目建设占用林地、辅助设施建设等手续办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林下养殖、林下种茶和林下种菜统筹指导及调度工作,做好非林地上项目建设用地、辅助设施建设等手续办理工作;区文旅局负责做好森林旅游开发及调度工作;区发改局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区商投局负责林下经济招商引资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林下经济财政补助资金;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供电局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化资金保障。整合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区级财政自筹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构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投入机制。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林下经济发展的项目资金和贴息补助,重点支持林下经济发展;二是建立健全以农户投工投劳、社会和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扶持引导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畅通投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发展步伐;三是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作用,用好用活现有开发性和政策性贷款。四是财政每年安排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对建成林业经济示范基地1000亩以上进行补助50万元、500亩-1000亩进行补助20万元、200亩-500亩进行补助10万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确保资金有效使用,项目快速推进。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要依法执行林木采伐制度,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乱砍滥伐、毁坏林木。严禁在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发展林下种植和养殖。依法加强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及林下资源流转管理。林下经济发展需要进行林分结构调整时,依法优先满足其采伐指标。
(四)完善配套政策。要加大财政税收、资金、土地、基础设施保障等政策支持,加大扶持林下经济发展力度,为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创造必要条件。一是把发展林下经济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并优先解决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和相关项目资金,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时开启绿色通道依法优先办理,对林下产业生产、管理、加工、道路等产业用地要给予一定的配套用地;二是加强金融供给,鼓励金融信贷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把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纳入财政贴息政策覆盖范围;三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农民生产的符合《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免税范围的林下经济产品,免征增值税,从事林下经济发展的各类市场主体,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得依法减征、免征所得税;四是每年从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作为产业发展受灾补助,降低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风险;五是加强基础设施保障,重点推动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管养护,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和提高林下经济综合生产能力;六是整合林业科技资源,组织开展林下经济产品种植、加工、利用技术培训等,大力推广良种良法、新产品、新成果应用;七是鼓励建设林下经济产品交易市场,支持电商营销,大力发展互联网+的产销模式,推动林下经济产品实现线上线下销售。
(五)强化督查考核。林下经济发展纳入乡镇目标考核,区级相关部门定期督导和工作调度机制,每月进行工作调度,每季度进行成效考核通报,确保花溪区林下经济发展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抓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努力形成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
附件1:花溪区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花溪区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各乡(镇)、社区,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加快花溪区林下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特成立花溪区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组成人员及各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周 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袁 莉(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 伟(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 媛(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碧祥(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晓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龙礼云(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简秀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会智(区财政局局长)
刘 鲲(区供电分局局长)
王 敏(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田 晓(区科技局局长)
刘荣祥(区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小进(区交通局副局长)
阮启彬(区商投局副局长)
胡万福(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石 军(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 博(青岩镇镇长)
王文敬(石板镇党委书记、镇长)
杨 云(燕楼镇镇长)
李 斌(麦坪镇镇长)
王效宙(孟关乡乡长)
金洪峰(黔陶乡乡长)
任海峰(久安乡乡长)
刘明高(高坡乡党委副书记)
班 艳(马铃乡人大主席)
岑 毅(孟关林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花溪区自然资源局,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黄碧祥任办公室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石军、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胡万福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区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的项目和投资。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林下经济财政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林下经济龙头企业的招商引资,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措施。
区水务局:负责支持配套落实林下经济发展水利设施建设。
区文旅局:负责做好森林旅游项目开发、森林景观利用及调度工作。
区督办督查局: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林下养殖、林下种茶、林下种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实施项目审批监管和验收,统筹指导及调度工作,做好非林地上项目建设用地、辅助设施建设等手续办理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林下中药材、林下食用菌、森林景观利用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指导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实施项目审批监管和验收,统筹指导及调度工作,做好项目建设占用林地、辅助设施建设等手续办理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整体调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林下经济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项目建设。具体抓好土地的落实、农户发动、企业引进、宣传发动、组织实施。
区交通、供电、供水等部门:在规划、市场、道路、电力、供水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加强联系,紧密配合,为花溪区林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共同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领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