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832200 | 成文日期: | 2020-06-15 |
文 号: | 花府办发〔2020〕77号 | 发布时间: | 2020-06-15 15:30 |
发布机构: |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内容概述: | 花府办发〔2020〕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2020年百村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5日 花... |
花府办发〔2020〕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2020年百村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5日
花溪区2020年百村整治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按照《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贵阳市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实施方案》《花溪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如期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目标任务,全区所有行政村人居环境实现干净整洁有序;
——建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11个,其中精品型1个:青岩镇龙井村;提升型10个:青岩镇二关村、马铃乡谷中村、马铃乡马铃村、燕楼镇思惹村、燕楼镇槐舟村、孟关乡谷立村、麦坪镇刘庄村、高坡乡大洪村;金筑街道办事处金山村(移民类)、金竹街道办事处竹林村(移民类);
——实现所有行政村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
——全区完成12个村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涉及7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2891户以上,建成村级公厕21座以上,实现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所有行政村村级卫生公厕全覆盖。
二、建设内容
(一)统筹推进,深入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1.深入推进村寨清洁工程。以“干干净净迎小康、清清爽爽助脱贫”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推开村寨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清洁工程,确保全区所有行政村人居环境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巩固2019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实现村庄内垃圾、污水、粪污、杂物得到有效治理,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创建清洁乡村。(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分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办)
2.实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鼓励村民美化院墙,打造一批美丽庭院。积极引导村民自觉美化环境,在村庄周围、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等种植花草树木;结合老旧住房、废弃圈舍、旱厕拆除,推动村庄微菜园、微花园、微田园、微果园等建设,营造乡村景观,打造一批美丽庭院、绿色村庄。推进村寨公共照明亮化,在村寨内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村委会、集散广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照明设施。(牵头单位:区生态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3.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落实农户门前“三包”,推行“红黑榜”制度,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对村规民约进行“大体检”,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村规民约;在村委会或公共广场、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村规民约和村庄清洁行动的成效图片,引导村民改变垃圾乱倒、灰粪乱堆、污水乱泼、柴草乱垛、墙壁乱画、广告乱贴、畜禽乱跑等影响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和不良生活习惯,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二)规划引领,扎实推进“七大重点”工程
坚持“三生”统筹,着力引导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利用已批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切实推进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两规合一。按照农民生产生活等需要,围绕“七大重点”工程,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1.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农村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补齐硬件短板,提高农村供水质量,逐步建立安全有效、保障有力、覆盖城乡的供水保障体系。全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实现乡村供水“户户通”;工程消毒设施全覆盖,使群众喝上稳定水、干净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区生态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2.继续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工程。以适应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需要为目标,改造、升级农村电网,在全省率先完成第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实现户均容量2千伏安以上,积极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电。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信息传输通道、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集中居住30户以上村寨宽带网络普及率达100%,打通农村信息化“最后一公里”。示范村集中居住30户以上村寨4G网络全覆盖。推动农村讯网提速降费。提升邮政、快递、电商服务能力,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及经济发展需要。(牵头单位: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3.继续实施道路畅通工程。推进农村“断头路”建设和“烂路”治理,实现示范村无“烂路”、“断头”。进一步完善公路与乡村旅游景区、特色小镇、农业产业园区的衔接,织密农村路网。进一步提升完善村内主次街道和通组通户道路,加快“组组通”公路向自然村寨延伸,完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切实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牵头单位: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4.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以集中居住30户以上村寨为重点,建立完善垃圾收运处体系、设施设备网络体系和保洁体系。加快建成高坡乡、黔陶乡、马铃乡垃圾中转站,解决生活垃圾压缩转运问题。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和整治。着力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确保有稳定的经费,有满足基本要求的保洁队伍和保洁工具。(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5.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按照乡镇、中心村、自然村三级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完善管网收集处理、生态湿地分散处理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治理模式,加强尾水回收和利用,鼓励采用各种方式,科学使用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启动黑臭水体和污染河道、池塘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完成12个村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7个示范村)。(牵头单位:区生态分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6.全面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要注重引导和示范带动,要根据水源和生态环境条件等,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以农村人居示范村寨、农业园区、旅游村寨以及卫生户厕普及率在85%以下的行政村为重点,以村为单位,实行整村推进,基本完成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确保全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提高型示范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以上,精品型示范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新建或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2891户、村级公厕21座。(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7.因地制宜开展农房整治工程。对示范村的农房庭院整治要统一规划,体现特色,达到同一村寨风格一致,颜色协调,外观协调。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改造建设民宿、创客空间、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场所。(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三)示范先行,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
1.依据村庄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围绕村庄建筑风格、村落风貌、房屋庭院等开展整治。2020年完成青岩镇龙井村、青岩镇二关村、马铃乡谷中村、马铃乡马铃村、燕楼镇思惹村、燕楼镇槐舟村、孟关乡谷立村、麦坪镇刘庄村、高坡乡大洪村,金竹办事处金山村(移民类)、金竹办事处竹林村(移民类)共11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全面围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等方面内容,开展环境整治提升,整治残墙断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整体提升村容寨貌,打造干净整齐、宜居宜游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基本实现产业美、生态美、设施美、环境美、人文美。(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青岩镇、燕楼镇、麦坪镇、马铃乡、孟关乡、高坡乡)
2.整合项目资金,完善示范村(寨)基础设施。示范村要按照“七大重点工程”要求,全面围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等方面内容,查缺补漏,补齐村庄基础设施短板,统筹农业、水务、住建、生态、综合行政执法、交通、工信等部门参与示范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开展高标准农田、产业结构调整、蔬菜基地等项目建设;完善示范村(寨)及周边的道路、景观、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污水处理、标识标牌等设施,提升旅游功能,实现景区化;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建设的风貌管控,保护特色民居和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自然山水格局。(牵头单位:各乡<镇>;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生态分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文广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奖补政策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项目梳理工作,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集中打造示范村,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1.提升型示范村按210万元/村,精品型示范村按510万元/村的标准进行奖补,共投入资金220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1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0万元),移民类示范村按照省级移民项目要求执行。项目资金使用按照“532”比例拨付,即项目完成招标后凭招标材料拨付50%项目启动款,项目实施过程至项目完工拨付30%项目进度款,项目区级综合验收后拨付20%项目尾款(根据合同要求预留质保金)。
2.户用卫生厕所按照户均2000元标准进行奖补,新建村级公厕按照5万元/座、提升改造村级公厕按照2.5万元/座的标准进行奖补。资金使用拨付管理严格按照《花溪区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3.村庄清洁行动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按农业户籍人口每人10元进行安排,区级财政预算资金220.99万元。资金使用拨付管理严格按照《花溪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由区生态分局根据工作职责和市级部门要求进行统筹调度,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区生态分局的项目管理要求执行。
四、示范村实施步骤
(一)示范村申报。2020年2月20日前,各乡镇按照申报要求完成拟整治村的申报。
(二)示范村拟定。2020年3月10日前,完成拟整治村前期踏勘踩点,确定拟整治的示范村名单,报市级审核后确定项目实施村寨。
(三)方案编制。2020年4月10日前,根据市级确定的项目实施村寨,由涉及的乡镇组织梳理项目清单,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市级备案。
(四)评审认定。2020年4月18日前,完成示范村项目评审会。通过评审后由乡镇组织进行项目工程设计和资金预算编制并报审。
(五)项目实施。2020年5月中旬前,完成项目预算审核和招投标工作,并组织开工;8月底前,全面完成示范村目标建设任务。
(六)检查验收。2020年9月底前完成示范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和区、乡两级验收,迎接市级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抱着高度负的态度,充实力量,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抓好全面统筹和组织实施。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压实乡村两级书记是“第一指挥长”的责任。坚持把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区农村工作大统筹、大调度的重要内容,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和服务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落实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坚持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总抓,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住建、卫健等职能部门专向主抓,加强对各乡镇的工作指导和督促,确保格局不乱、力度不减,形成齐抓共建合力。突出目标导向、问题为导向,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改革破瓶颈,解难题,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给予政策、法律、项目等支持,走出一条乡村振兴之路。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浓厚氛围。组织乡村干部深入村组,通过走访宣讲、召开村民大会、开办宣传栏等方式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把清洁家园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开展送文化下乡等活动,以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寓教于乐,不断提高群众的主体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消防意识。坚持社会参与,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美丽乡村,推介共享农庄、乡村客栈和乡村旅游,不断提高贵阳乡村知名度,吸引省内外游客,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四)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乡镇目标考核,区级督办督查部门要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综合督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对所属建设项目的指导督促,确保项目按进度推进。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派单督办制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明确管护标准,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建立完善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设施设备运维机制,着力引导群众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群众由“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